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9-10 来源: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1月11日证监许可[2010]45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一是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大宗交易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所投资国家或地区政治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二是衍生品风险,包括衍生品市场风险和衍生品模型风险;三是管理风险;四是流动性风险;五是国家及地区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亚太国家或地区企业的相关金融工具,具体包括:一是大中华地区企业,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企业在境外几个主要证券市场(如美国证券市场、伦敦等欧洲证券市场、东京、香港、台湾、新加坡证券市场)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二是其他亚太国家或地区企业,包括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等众多亚太国家或地区企业在亚太区证券市场发行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三是亚太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信托凭证等其他权益类证券;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基金如ETFs等、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T日)提交的申请,投资者应在T+3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注册登记人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7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基金的名称

  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对亚太国家或地区企业的深入分析,运用价值与成长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3.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亚太国家或地区企业的相关金融工具。

  本基金采用“核心-卫星”配置策略,对“核心”部分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40%-75%,对“卫星”部分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20%-55%,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对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核心”加“卫星”股票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4.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核心-卫星”配置策略。

  “核心”配置策略是指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40%-75%投资于大中华地区企业,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企业在境外几个主要证券市场(如美国证券市场、伦敦等欧洲证券市场、东京、香港、台湾、新加坡证券市场)所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DR, Depositary Receipts)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卫星”配置策略是指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20%-55%投资于其他亚太国家或地区企业,包括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等众多亚太国家或地区企业在亚太区证券市场发行的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本基金“核心”加“卫星”股票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本基金主要投资市场包括: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纽约股票交易所、美国股票交易所及那斯达克市场。

  此外,本基金亦可投资于亚太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信托凭证等其他权益类证券;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基金如ETFs等、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35%,对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和“价值策略为主,成长策略为辅”的股票投资策略,辅助以金融衍生品投资进行套期保值和汇率风险规避,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以保证组合流动性的品种投资为主,作为股票投资的辅助手段,而非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来追求高额回报。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依法决策是本基金进行投资的前提;

  2、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各国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等因素是本基金投资决策的基础;

  3、投资对象收益和风险的配比关系。在充分权衡投资对象的收益和风险的前提下作出投资决策,是本基金维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4、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由基金管理人和境外投资顾问组成投资团队,通过投资团队的共同努力与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二)决策程序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强调将定量的选股模型与定性的公司研究相结合,并运用适当的风险评价手段进行组合调整。总体上,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构建的具体流程如下:

  1、品质过滤阶段一一初筛样本股阶段。在本基金所设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基础上,利用DataStream, Bloomberg, CEIC 等资讯系统采集的财务信息和价格信息等,按照价值投资策略选股标准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品质进行过滤,并且对比个股的市场价格,筛选出主营业务风险较低、价值相对被低估或成长性较好的个股,建立基本股票池。在筛选以及建立股票池的过程中,本基金将会对公司财务质量、上市公司在各具体市场以及市场之间的相对估值水平等给予重点关注。

  2、价值精选阶段一一对上市公司进行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全面分析阶段。研究部利用投资研究平台,根据其对亚太国家或地区整体经济、行业及上市公司进行的深入研究与分析,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诊断、竞争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和成长性分析,并运用最合适的价值评估手段进行估值,找出跟市价比较最有投资机会的公司,建立精选股票池。

  3、构建投资组合阶段一一研究部和基金经理根据投资限制的要求,结合股价波动,资金进出和估值信息的变化,在股票池中进行股票选择,构建模拟投资组合,进行超额收益、流动性指标检验和组合流动性检验,并以此为基础,构建目标投资组合。

  4、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小组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统一执行证券投资组合计划,进行具体品种的交易。基金经理必须遵守投资组合决定权和交易下单权严格分离的规定。

  5、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

  5.业绩比较基准

  65%×MSCI Zhonghua+35%×MSCI AC Asia Pacific ex Zhonghua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亚太国家或地区企业的相关金融工具。MSCI Zhonghua指数是MSCI中国系列指数的一个成员,于1995年1月对外发布,其代表性涵盖H股、B股、红筹股、P股(属于中国大陆在香港上市的企业但不属于H股)及香港本地股票。MSCI All Countries Asia Pacific指数于1988年1月发布,成为亚太地区投资的重要基准指数。目前上述两只指数已经得到海外股票市场的全球机构投资者的广泛认可。

  未来,如本基金变更投资范围、或市场中出现其它代表性更强、投资者认同度更高的指数、或原指数供应商变更或停止原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实施前2 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品种。

  7.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0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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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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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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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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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所用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5、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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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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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二十九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绝对收益投资部、产品规划部、营销服务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公司市场和销售管理、销售组织、目标和费用管理、销售督导与营销培训管理、公司零售渠道银行总行管理与维护、推动金融同业业务合作与拓展、国际业务的推动与协作等工作。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销售支持、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公司绝对收益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527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89%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一)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党委副书记,招商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在招商银行任职期间曾兼任永隆银行副董事长、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国际金融博士学位。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彭磊女士,分别于 1994年 7 月及 2010 年 7 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在不同证券和金融类公司担任管理或行政职位,拥有相关管理和从业经验。于 2002 年 5 月至 2003 年 10 月兼任友联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于 2002 年 5 月加入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稽核部总经理、中国业务部总经理、证券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自 2011 年 6 月起担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5 年 3 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6年 4 月起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陈克庆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起历任世纪证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副总经理,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华西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2014年加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任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张灏先生,1978年生,学士。2000年毕业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2000年起,任职于瑞士信贷(CSFB)纽约办公室并加入企业并购部门担任经理,负责全球电讯及消费零售行业的并购项目;2005年,加入摩根大通(JP Morgan)香港办公室担任副总裁,负责大中华区的企业并购项目;2008年,加入著名基金公司德劭集团(DE Shaw& Co.)之大中华区私募股权投资部门担任执行董事。2013年至今,加入上海信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及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并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管理。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任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2-2015.12,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作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1989.09一1991.10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主持参加了我国第一条亚洲最大的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一1995.12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1995.12一1999.12,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37)副董事长、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南方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2004.07-2009.03,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09.12-2016.8,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公司董事长;2016.8-至今,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威华股份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陈良生先生,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1980年至2000年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巢湖市支行及安徽省分行。2000年起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历任合肥办事处综合管理部部长、福州办事处党委委员、总经理、福建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协同部专职董监事。2017年6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18日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员工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监事。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先生,简历同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IT、运作、指数与量化投资等工作,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涛先生。2006年起先后在瑞士银行集团、成都市绿色地球环保有限公司、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里昂证券(原中信证券国际)工作。2017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QDII)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王政先生,2010年7月27日至2011年11月10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杨锐先生,2010年7月27日至2012年8月10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张溪冈先生,2011年2月28日至2017年11月29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过钧、白仲光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李权胜先生,硕士。1994年至1998年在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继续就读于北京大学,获理学硕士学位。2013年至2015年就读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金融MBA项目,获得香港中文大学MBA学位。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在招商证券研发中心工作,任研究员;2003年12月至2006年2月在银华基金工作,任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3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7年3月起任研究部研究员兼任博时精选股票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2月调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8.28-2014.12.26)基金经理。2016年7月至2018年1月担任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7.25-2018.1.5)基金经理。2013年12月开始担任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12.19-至今)基金经理。现任博时基金权益投资总部董事总经理兼股票投资部总经理,权益投资价值组负责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FOF)基金、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王俊先生,硕士。2008年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金融地产与公用事业组组长、研究部副总经理、博时国企改革股票基金(2015.5.20-2016.6.8)、博时丝路主题股票基金(2015.5.22-2016.6.8)、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基金(2017.1.25-2018.3.14)的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混合(LOF)基金(2015.1.22-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混合基金(2016.11.9-至今)、博时沪港深成长企业混合基金(2016.11.9-至今)、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基金(2017.6.5-至今)的基金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行、美国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8.24-2010.8.3)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11.24-2013.9.25)、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2.1-2014.4.2)、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1.8-2014.6.10)、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9.13-2015.7.16)、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6.24-2016.7.4)、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2018.2.6)、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8.1-2018.2.6)、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6.10-2018.4.23)、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10.24-2018.5.5)的基金经理。现任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金组投资总监、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6.10-至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2.29-至今)、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3.29-至今)、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6-至今)、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9.29-至今)、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10.17-至今)、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1.10-至今)、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至今)、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2.10-至今)、博时鑫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12.13-至今)的基金经理。

  白仲光先生,博士。1991年起先后在石家庄无线电九厂、石家庄经济学院、长盛基金、德邦基金、上海金珀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股票投资部绝对收益组投资总监,现任董事总经理兼绝对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0.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1、基金的管理费;

  2、基金的托管费;

  3、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证券交易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税务顾问费等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7、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罚金及费用)(简称“税收”);

  8、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

  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的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境外投资顾问的咨询费两部分,其中境外投资顾问的咨询费在境外投资顾问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顾问协议》中进行约定。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基金境外投资顾问的咨询费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支付,具体支付程序在《顾问协议》中列示。

  2、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1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表1. 人民币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表2.美元现汇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2、赎回费用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各个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1.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815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四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5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共十一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12.境外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法定代表人:陈秀梅女士( Ms. May Tan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渣打银行(香港) 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1日完成在香港本地注册的手续。

  办公地址: 香港九龙官塘道388号渣打中心十五楼 15/F., Standard Chartered Tower, 388 Kwun Tong Road, Kowloon, Hong Kong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四至四A渣打银行大厦三十二楼 32/F.,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Building, 4-4A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HKD20,256,000,000.00 截至2016年6月30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渣打银行在1853年获得英国皇家特许状注册成立,至今已有超过160年的历史。渣打集团的业务遍及全球增长最快的市场,拥有超过1,100个经营网点(包括子公司、关联公司和合资公司),涉及亚太地区、南亚、中东、非洲、英国和美国等66个国家。渣打银行现有超过84,000名雇员,来自135个国家。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证券资产托管规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维持在3,535亿美元以上。

  二、托管业务及主要人员情况

  渣打银行证券托管业务是渣打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主要提供托管和投资组合会计服务,机构客户群广泛分布在北美,欧洲及亚洲。渣打银行在香港有超过五十年的证券托管经验,是亚洲区具备较强实力的托管银行之一。证券托管服务业务不仅是渣打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该部门也是债打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部门。渣打银行集团董事会对证券托管业务提供了巨大支持,为证券托管业务发展提供相应的财务支持。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渣打银行的地区托管运作中心,支持该行在美洲、欧洲、澳洲、非洲、中东和亚洲的托管业务。渣打银行也在亚洲,非洲和中东40个国家和地区通过本地分行提供托管服务。

  三、境外资产托管人职责

  基金托管人可以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履行以下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计算境外基金资产的资产净值;

  3.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基金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基金资产的资金

  账户以及证券账户;

  5.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基金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6.保存基金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四、 托管部门人员配备、安全保管资产条件的说明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渣打银行的地区托管运作中心,支持该行在美洲、欧洲、澳洲、非洲、中东和亚洲的托管业务。对于国际投资者,他们根据多种直接托管模型或区域托管模型选择任命我们。

  在多种直接托管模型中,该客户与我们提供托管服务的分行/支行直接签约或互动。 另外,国际投资者可任命香港渣打银行作为区域托管银行,香港渣打银行在多个国家作为客户投资的单点联系人。我们的香港中心将为中国的QDII客户提供服务。 从内部运营程序外部采购来看,我们已经在印度陈奈和马来西亚吉隆坡建立了共享服务中心,在此采购各个国家的某些运营业务。 在我们的所有服务中心,员工根据职能分组,例如结算、公司行动等等。渣打香港的托管部门现时大概有100 名员工以上。

  在保管客户资产方面,渣打银行的战略是集中我们的力量作为证券服务供应商提供独特的现场专家服务。我们据此对业务进行了战略审核,以评估我们对客户的价值理念。董事会明确支持和致力于业务,投资支出将与战略实施相符合。我们直接安排了经验丰富的人员,他们在当地市场了解和专门技术方面都具有极高水准。我们从结构和组织上调整我们的运营以协助ICBC降低商业风险。

  ■渣打银行坚定执行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将严格升级程序纳入高级管理。

  ■我们拥有独立合规官确保我们所有的行为均符合当地和全球的有关规则和规定。

  ■我们具有完整和齐全的运营业务持续性计划,包括灾难恢复计划和全装备后备点,这确保了贵行不会遭受业务上的任何中断。

  至于托管业务系统结构,渣打银行使用SeCCuRe 作为其核心证券处理系统。

  SeCCuRe系统的功能包括:

  ■直通式处理( STP )

  ■全自动交易状态跟踪

  ■投资组合估值

  ■公司行动处理

  ■产生业务支持与管理信息的综合报告

  ■专项客户报告

  ■费用计算和会计

  ■实时离港信息与SWIFT的充分一体化

  ■登记处理

  ■托管管理

  ■存放接口

  五、托管业务的主要管理制度

  渣打银行认为风险管理是管理层的主要职责。渣打银行有不同的风险控制部门来监控不同的风险,集团信贷风险控制部门,集团操作风险控制部门,集团法律与合规部来统一管理业务和操作部门的不同风险。另外,在每一个证券服务中心都有一个指定的合规部经理来保证集团风险政策的实行。所有这些政策和程序都会记录在我们的部门运作规则和关键监控标准以便全行员工参照。

  渣打银行在集团内拥有适当的关键监控标准。关键监控是为所有主要程序设立的最低监控标准,以确保营业员、管理人员和高级经理交易处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关键监控标准有三个关键部分:

  ■监控执行

  ■检查/授权

  ■管理控制

  我们的关键监控标准取决于此业务的高级管理层,只要运营/程序发生变动或审计导致为预防/纠正目的而进行审核,此标准即应重新审核。

  六、最近3年没有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没有重大事项正在接受司法部门、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说明

  香港渣打银行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13.投资顾问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2月12日起终止与富敦资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顾问协议,自该日起富敦资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顾问。

  14.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

  2、(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3、(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

  4、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4)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8)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9)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1)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2)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3)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4)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6)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7)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8)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5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1)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

  (52)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53)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5)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5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6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6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3)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65)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66)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7)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8)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6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0)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2)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下转B12版)

本版导读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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