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根据《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相关业务规则,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7日15:00为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的集中开放期,该期间开放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双债丰利A”)和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双债丰利C”)的场外赎回、场外转换转出和双债丰利A的场内赎回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仅开通场内转托管至场外)。集中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未赎回或未进行场外转换转出的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分别进行变更登记。

  现将双债丰利A和双债丰利C变更登记具体事宜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时间

  基金管理人将于集中开放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投资者持有的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流程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成功后,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原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将转登记到场外注册登记系统,投资者确权完成后登记至投资者账户。

  二、双债丰利A场内份额的确权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原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如需赎回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原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投资者完成确权(由于集中开放期结束后,A类基金份额将终止场内申购赎回,终止场内申购赎回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A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变更登记完成后将统一登记在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临时账户”下,持有人原先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需要在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称之为“确权”),A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在转型后且基金恢复赎回业务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具体确权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13日发布的《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确权”办理指引》。

  三、转型后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下一日起,《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转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转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四、本基金变更登记期间的申赎安排和相关费用的收取

  1、自2018年9月18日起,双债丰利A的场内份额终止上市并终止场内申购、赎回。

  2、本基金变更登记期间暂停双债丰利A和双债丰利C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3、基金管理人自《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上市交易,也不开通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查阅《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资料。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场内份额“确权”办理指引

  根据《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业务规则,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7日15:00为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投瑞银双债丰利”,A类基金代码:161230,C类基金代码:161231)转型的集中开放期,基金管理人将于集中开放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届时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将变更登记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变更登记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正式转型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具体转型安排可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A类基金份额自2018年9月18日起终止上市并终止场内申购、赎回(以下简称“终止上市”)后,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原登记在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国投瑞银双债丰利A类基金份额,在国投瑞银双债丰利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国投瑞银双债丰利基金变更登记完成后将统一登记在以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名义开立的“临时账户”下,原国投瑞银双债丰利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下简称“投资者”)需要对该部分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一、确权对象

  截至2018年9月18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确权业务受理时间

  自《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确权受理机构在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均可受理确权业务(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分红期间(R-3个工作日至R日,R日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分红的权益登记日)暂不受理确权业务申请)。

  三、确权受理机构

  本基金的确权受理机构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含本公司直销柜台、本基金其他场外销售机构的各网点,下同),具体销售机构如下:

  1、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电话:(0755)83575992 83575993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贾亚莉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深圳)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确权业务受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四、确权业务流程

  凡要求确权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在本公司直销柜台、本基金其他场外销售机构的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深圳TA账户)注册手续(以下简称“开户”),若投资者在以上销售渠道已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深圳TA账户)的可不再办理。投资者用于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深圳TA账户)注册手续与开立深交所场内证券账户卡时所登记的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应一致。

  具体开户程序及材料以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身份不能通过本流程规定的方式有效核实,则不予确认。

  1、投资者持以下资料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账户卡(包括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下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填妥并签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

  ④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②深圳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④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

  注: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确权申请受理流程

  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和参与本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在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后须首先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表面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核对申请人的投资者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编号、证券账户号等内容正确、完整,无涂改,并提示申请人正确填写确权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场外中登深圳TA账号、交易账号、基金数量和联系方式等。参与本基金确权业务的销售机构对确权申请资料确认无误后将确权申请表及上述资料传真至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传真号码为:0755-82904048),并在发送传真后两日内将《确权申请表》原件及其它材料复印件寄至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邮政编码:518035)。各销售机构将保留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资料原件,以备留档核查。

  3、在收到申请确权的资料后,基金管理人会对投资者提供的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编号、证券账户号等确权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即为其向登记机构报送相关确权申请,重新登记确认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4、投资者经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

  5、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确权业务的具体程序,还应遵守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

  五、确权申请确认及失败处理

  1、销售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收到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2、确权申请经登记机构登记确认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国投瑞银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国投瑞银客服电话(400-880-6868)进行确权确认情况查询。

  3、如果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经登记机构确认有误,即为确权失败。在确权失败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根据投资者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投资者,告知确权失败的具体原因和后续处理方法,请投资者重新办理确权申请。

  六、确权业务规则

  1、投资者以份额提交申请。确权业务的申请份额为基金终止上市后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数量(具体以中登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持有人名册为准)。本公司在核对投资者身份和申请份额一致且所提供资料完整无误后,向登记机构发起确权流程,将投资者的基金份额重新登记在投资者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深圳TA账户)下。

  2、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在基金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产生的基金权益,暂时托管在登记机构。在投资者办理确权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包括原持有基金份额折算调整的份额)的分红方式统一为红利再投资,分红后的全部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登记机构,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分红期间(R-3个工作日至R日,R日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分红的权益登记日)暂不受理确权业务申请。

  3、基金管理人收到具有投资者签名或盖有预留印鉴或按“四、确权业务流程”中约定的方式盖章的确权申请材料传真件(如无传真件,则以原件为准),即认为此申请是投资者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据此为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本公司不对该签名或印鉴是否真实及是否实际为投资者真实意思表示承担法律责任。

  4、投资者办理确权手续时,只需对其在基金退市时持有的原国投瑞银双债丰利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提出申请。登记机构在进行确权登记时,将同时登记投资者原国投瑞银双债丰利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及其相关权益份额,包括原始基金份额、在办理确权申请之前本基金收益分配强制红利转投资的基金份额(如有)。

  5、本公司收到投资者多次递交确权申请资料时,以最后一次所收到的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确权申请资料为准。

  七、其他说明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不按照本规则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虽按照本规则办理了相关手续但仍不能核实其身份的,则本公司不对其做“确权”登记。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确权无法完成,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确权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附件:确权申请表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基金确权业务申请表

  一、 客户填写

  ■

  二、 客户签章

  ■

  ■

  操作员(签章) 复核员(签章)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联: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盖章:

  风险提示

  一、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发行的基金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该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和保证,也不表明该基金没有风险。

  二、本公司恪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的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以往业绩表现并不代表基金未来业绩。投资者认购(申购)之前,应详细阅读所认购(申购)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确权业务申请须知

  一、办理确权业务,除填妥本申请表以外,还需提供以下文件和材料:

  1、个人投资者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正反面复印件;

  √深圳证券账户卡(包括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下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填妥并签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深圳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确权业务申请表。

  二、 确权业务指引摘要:

  1.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身份通过本流程规定的方式不能核实则不予确认。

  2. 投资者经确权登记的基金份额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和其他相关业务申请。

  3. 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确权业务的具体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4. 销售机构对确权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确权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确权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5. 确权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确认后,投资者可于T+2日起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国投瑞银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国投瑞银客服电话(400-880-6868)进行确权确认情况查询。

  6. 如果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有误,即为确权失败。在确权失败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将根据投资者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投资者,告知确权失败的具体原因和后续处理方法,请投资者重新办理确权申请。

  7. 未办理确权的投资者在基金退市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其产生的基金权益,暂时托管在注册登记机构。在投资者办理确权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及其相应的权益份额(包括原持有基金份额折算调整的份额),其分红方式统一为红利再投资,分红后的全部基金份额将继续托管在注册登记机构,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

  8. 办理确权手续时,投资者应选择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者(即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在投资者确权成功后,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对投资者经确权持有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将按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即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处理。

  9. 投资者应妥善保管有关证件、交易密码、预留印鉴和委托书。任何使用上述证件、密码、印鉴和委托书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投资者所为,由此造成的结果由投资者承担。

  

  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

  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法律规范,以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14号)、《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相关文件的内容,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的基本信息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场内简称:丰利A类

  交易代码:161230

  终止上市日:2018年9月18日

  二、关于基金终止上市的业务办理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双债丰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8年7月19日起至2018年8月20日15: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8月20日15:00后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本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发布了《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及《关于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双债丰利的集中开放期为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7日15:00;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并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436号)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1、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时间

  基金管理人将于集中开放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投资者持有的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流程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成功后,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将转登记到场外注册登记系统,投资者确权完成后登记至投资者账户。

  (二)双债丰利A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的确权

  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原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如需赎回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原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投资者完成确权(由于集中开放期结束后,A类基金份额将终止场内申购赎回,终止场内申购赎回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A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变更登记完成后将统一登记在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临时账户”下,持有人原先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需要在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称之为“确权”),A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在转型后且基金恢复赎回业务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具体确权业务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13日发布的《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份额“确权”办理指引》。

  (三)转型后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下一日起,《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转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转为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风险提示:国投瑞银双债丰利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终止场内申购、赎回后,《国投瑞银和盛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无法进行基金场内交易或赎回,敬请投资者做好流动性安排。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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