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质押、再质押的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 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和解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派思投资于2018年9月6日将其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份5,340,3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上述解除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二、股份再质押的具体情况

  派思投资于2018年9月7日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4,340,300股质押给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1%,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9月7日,质押期限为自2018年9月7日至2020年1月24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三、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派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8,5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6%,累计股票质押数为164,130,3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1.95%,占公司总股本的40.70%。

  1、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

  派思投资本次股份质押用于自身资金周转需要。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派思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就本次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现金股利、投资收益等。派思投资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和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处置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派思投资将采取以下措施:(1)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2)提前还款;(3)补充质押等质权人同意的其他措施。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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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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