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了《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说明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上述理财产品于2018年9月12日到期收回,收回本金2,500 万元,获得收益83,630.14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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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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