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22日起停牌,并因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18年2月3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依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本次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2018年4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 0319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并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了上述回复事项相关公告。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 4月 25 日复牌。

  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尚需对本次重组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于2018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取消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8年7月12日、8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因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数据已超过有效期,公司及时组织有关中介机构更新相关报告。

  自本次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目前,本次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加审、评估补充工作均已基本完成,各相关中介机构正履行其内部的审核程序。待相关报告更新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请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本次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广东省国资 委的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核准及最终获得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披露的《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一般风险提示的公告》和《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已对本次重组的有关风险因素作了特别提示和说明,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风险提示内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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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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