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9月12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9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俊华先生、夏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

  附:

  曹俊华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毕业于华东水利学院(今河海大学)和天津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历任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局二滩Ⅱ标中德联营体中方经理,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副部长、国际工程公司总经理、海外事业部部长和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金安桥水电站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大渡河龙头石水电开发公司总经理、四川合纵能源开发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参与过葛洲坝水利水电枢纽、二滩水电站等国内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拥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合同和商务管理经验;具有国际市场开发和项目管理经验;具有国内外大中型水电工程项目和流域水电开发投资及电力企业管理经验,具有海外投资项目中协调处理利益相关方关系的能力。

  曹俊华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夏昀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高级经济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历任中国水利水电富春江水电设备总厂团委副书记(主持)、人事管理部主任、东芝水电设备(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上席部长。

  长期服务于大型国企和世界500强企业,专注于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企业法律事务专业工作,拥有丰富的企业行政管理经验,具有解决复杂人事、行政、法律综合事务的管理实力,曾荣获“浙江省电力系统岗位模范青年”、“浙江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称号。

  夏昀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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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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