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间任一时点的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2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于2018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期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办理了投资理财业务,合计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产品本次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品协议,使用1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具体详见《春风动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9月9日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共17,000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54.72万元。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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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5,000万元,分别购买了兴业银行和广发银行的2笔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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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1、公司已对广发银行和兴业银行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公司与广发银行和兴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循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本次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其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制定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安全。

  3、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日常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 划不受影响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六、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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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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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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