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15:00至2018年9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A股)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
中心29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邵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邵建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潘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李峻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朱为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慕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李少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宋葆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五) 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制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增加公司营业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进行表决。
2、提案 1、 2、 3 中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采用累积投票提案的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提案7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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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2018年9月13日(星期四)下午5:30前收到为准。
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31楼证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时间:2018年9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联系人:潘尉、吴珈乐
联系电话:020-28828222
传真:020-28828899-822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61
2、投票简称:海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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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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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人。
4、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范围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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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字):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账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