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客户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客户的通知:2018年8月2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债权人天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提出对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客户之母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整事项概述

  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津破1-13号、[2018]津02破11-45号),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于2018年8月24日受理天铁劳服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铁热轧板有限公司、天津铁厂等48家企业重整,并指定渤钢系企业清算组担任上述重整企业管理人,要求上述企业债权人应在2018年10月2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定于2018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的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公司债权情况

  天铁劳服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天铁热轧板有限公司、天津铁厂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客户,公司对上述五家客户的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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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债权正在申报阶段,债权金额需破产重整管理人进行确定。

  三、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影响

  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本次破产重整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由于重整具体方案尚未出台,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预估。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会计估计政策对上述五家客户应收账款已加速计提减值准备2,476.64万元,后续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出相应会计处理。

  上述会计处理不影响公司2018年7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本次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会造成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的进展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护公司权益,避免或减少相关损失。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重整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情况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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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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