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订了《天府理财之“增富”机构理财产品(ZFJ18144-红旗专享)协议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亿元,购买农商银行发行的天府理财之“增富”机构理财产品(ZFJ18144-红旗专享)。

  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见2018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公司与农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天府理财之“增富”机构理财产品(ZFJ18144-红旗专享)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壹亿元整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5、投资对象:本产品投资于债券、央票、同业存款等标准化资产。

  6、收益计算方法:客户参考收益=理财本金×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理财产品实际投资天数/365 (遵循国内惯例,每个月投资天数均按实际天数计)

  实际投资天数为理财起息日(含)至理财到期日(不含)/提前终止日(不含)

  7、投资期限:2018年9月12日至2019年3月29日

  8、理财本金及收益返还:

  (1)本产品的参考收益仅为农商银行根据假设或历史数据或以往投资结果进行的预测,不代表投资者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农商银行对该理财产品任何收益的承诺。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农商银行根据《产品说明》有关条款支付给客户的实际金额为准。

  (2)在本期产品存续期间,不开放赎回;理财资金在到期/提前终止时, 一次兑付。

  9、提前终止:公司无提前终止权,农商银行有提前终止权。

  10、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三、投资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因国家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调整与变化,对本理财产品的成立、运行和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2、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所涉及的市场交易主体或其他信用主体违约,导致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收益降低甚至为零,或导致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降低甚至为零以及理财本金亏损为零的风险。

  3、市场及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导致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的收益降低甚至为零,或导致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降低甚至为零以及理财本金亏损为零的风险。且市场利率调整,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将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4、流动性风险:在理财期间,客户不得赎回理财资金,无提前终止权,这将导致客户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在本产品的存续期内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5、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利率大幅下滑等农商银行认为会对理财计划正常运行造成重大影响且有必要提前终止理财计划的情况,农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理财计划,则计算客户理财收益的实际投资天数可能小于预定期限。

  6、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投资资产未及时收回投资到期资金或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兑付,理财期限将会相应延长。

  7、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成立日之前,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经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农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8、信息传递风险:农商银行将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约定发布产品信息披露公告,不另行向客户提供产品估值和账单。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约定主动、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如果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客户无法及时获取相关公告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另外,客户购买产品时应预留有效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农商银行,若因客户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或因客户的其他原因导致农商银行无法及时联系上客户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成立、投资、返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收益降低甚至为零。

  10、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如该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发生风险,理财产品实际终止时客户可能仅收回理财本金,获得收益为零。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7年9月29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5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发行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038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40)。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7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

  2、2018年3月9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亿元,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313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详见2018年3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18)。

  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6月11日到期,公司已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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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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