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25,129,5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1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7),协议约定:本次拟转让股份共计225,695,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0%,确定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94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1,340,633,063.88 元。

  2014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130 号),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转让。

  2014年12月29日,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5,791,607 股,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79,904,195股协议转让给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科技”)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编号:1412290002、1412290003、1412290004)。此次过户完成后,华讯科技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25,695,80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80%,为公司第一大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2017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830,900股,并于2017年9月15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由757,368,462股变为766,199,362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66,199,362股,华讯科技持有225,695,8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华讯科技所作承诺事项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25,129,55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3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表:

  ■

  注:华讯科技持有的225,695,800股处于质押状态,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225,129,552股,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六、本次解除限售的控股股东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和减持计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华讯科技暂无计划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的流通股股份。

  华讯科技承诺:如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出售的股份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申请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股东华讯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8-09-1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