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0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8-089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推进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2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3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制订〈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制订〈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北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行申请授信并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7,5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以央行公布的同期同类信贷业务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湖北公司此次贷款提供7,5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0号。

  五、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四川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办理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以央行公布的同期同类信贷业务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此次贷款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0号。

  六、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持有公司股份358,891,083股、占公司总股数25.84%的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和持有公司股份104,667,052股、占公司总股数7.54%的股东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源”)联合书面提议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七名董事候选人。其中:

  ㈠中再生提名管爱国先生和沈振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股东董事人选;

  ㈡中再资源提名李涛先生和刘宏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股东董事人选;

  ㈢中再生提名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8年 12月2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9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附: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管爱国先生简历

  管爱国先生,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2月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农业经济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被选举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曾任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职员、主任科员;国内贸易部供销理事会副处长;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际合作部副处长、处长、直属企业办公室副主任。主要担任的社会职务为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会长,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

  沈振山先生简历

  沈振山先生, 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2月生,毕业于北京市供销学校财务专业,198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被选举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曾任顺义区供销社木林供销社会计、主管会计、副主任主管会计;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再生公司华东网络经营管理中心总监;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李涛先生简历

  李涛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4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现任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三支部书记,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与审计服务部高级审计员;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企业并购服务部高级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证券融资部高级项目经理、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兼证券融资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运营经理。2016年9月,被聘任为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同年12月,被选举为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7年3月起,任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三党支部书记,同年4月起,任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刘宏春先生简历

  刘宏春先生,汉族,民盟成员,1966年10月生,毕业于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198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北京市水利局财务处干部;中华棉花总公司财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经理;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储运部、企业发展部副经理(部门经理级),储运部、企业发展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资产财务部总经理,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资金结算中心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

  刘贵彬先生简历

  刘贵彬先生,汉族,1966年7月生,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注册会计师。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首席合伙人。2015年6月,被选举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四川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成都日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副主任会计师;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温宗国先生简历

  温宗国先生,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4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循环经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秘书长。2015年6月,被选举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博士后,助理研究员;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研究员、特聘研究员、副教授、教授。

  伍远超先生简历

  伍远超先生,汉族,1965年7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6月,被选举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直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法律出版社副编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副编审;北京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腾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8-090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 、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为湖北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7,5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拟为四川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00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行申请授信并办理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7,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拟为湖北公司上述融资提供7,5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⒉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拟为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3,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⒈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湖北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支行申请授信并办理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7,5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7,5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46%,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⒉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四川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1年期、年利率以国家法定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3,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78%,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湖北蕲春鑫丰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湖北省蕲春经济开发区李时珍大道

  ⒉法定代表人:程赣秋

  ⒊注册资本:5,500万元

  ⒋经营范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废旧金属材料、废旧机械、报废机电设备、杂品(不含危险废物等在登记前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的收购、加工、销售;金属材料、橡胶、轮胎、纸制品、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生铁、铁合金的销售;化肥、复混肥、农机、农械、农具的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湖北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湖北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050.29万元,总负债为12,449.81万元,净资产为12,600.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70%。 2017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85.50万元,实现净利润1,761.75万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湖北公司的总资产为23,729.63万元,总负债为13,702.83万元,净资产为10,026.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74%。湖北公司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275.61万元,实现净利润1,326.33万元(湖北公司2018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㈡四川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椑南乡双洞子四川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888号

  ⒉法定代表人:黄泽涛

  ⒊注册资本:15,000万元

  ⒋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市场的投资、开发、建设,摊位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废旧物资、残次和呆滞原料、清仓和超储物资的回收、加工、销售;以再生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委托加工销售;二手交易市场(包括旧车)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报废汽车拆解;生产、销售:蒸汽;市场信息服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进出口贸易。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四川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四川公司的总资产为50,347.06万元,总负债为18,456.31万元,净资产为 31,890.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66%。四川公司2017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470.19 万元, 实现净利润 4,603.44 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四川公司的总资产为45,917.77万元,总负债为26,763.68万元,净资产为19,154.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29%。四川公司2018年1-6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327.46万元,实现净利润1,763.34万元,四川公司2018年上半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分别为湖北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议相关主要内容,均为: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㈣被担保金额:为湖北公司担保7,500万元人民币,为四川公司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湖北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该两下属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湖北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湖北公司和四川公司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子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同意公司为湖北公司和四川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金额为4.0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4.20%,均为公司对公司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公司和四川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编号:临2018-091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与会监事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通知所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持有公司股份358,891,083股、占公司总股数25.84%的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持有公司股份104,667,052股、占公司总股数7.54%的股东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书面提议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其中:

  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名苏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提名郭红云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决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2月5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苏辛先生简历

  苏辛先生, 汉族, 中共党员,1962年7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6月,被选举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年11月,被选举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曾任北京市棉麻公司会计主管;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审计部、财会部干部;北京供销房地产开发公司总会计师;吉林正业集团北京正业投资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郭红云女士简历

  郭红云女士, 汉族,1973年11月生, 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管理(会计)学专业, 大学专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5年6月,被选举为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曾任西南有色地质勘查局出纳;民政部地名研究所会计;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8-092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21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21日

  至2018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再次追加预计情况的公告于2018年11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议案2、3及议案4、5所涉及事项已经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8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议案6所涉及事项已经2018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8年12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再资源再生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华清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银晟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供销集团北京鑫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3,394,635股、占本公司总股数3.85%的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更名为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本公司2018年11月30日股东名册,本公司股东山东中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下旬将其证券账户持股人名称变更为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未变。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㈡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如有)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㈢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㈣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7-19 日,每天9:00-11:00,14:00-16:00。

  ㈤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㈠联系人:樊吉社 马迪

  联系电话:010-59535600

  传 真:010-595356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B座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㈡ 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版导读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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