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6日-2018年12月27日。
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7日9:30-11:30,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00 至 2018年12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18年12月18日)。
(三)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1楼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陈惠劼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详见2018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1. 现场和网络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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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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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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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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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长沙赛格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赛格”)按股权比例向其各方股东提供总计3,25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其中长沙赛格以自有资金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495万元、向金弘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300万元、向华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55万元,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为8%,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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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刘方誉、沈超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