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99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承宏云计算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 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承宏云计算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了满足南通承宏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承宏”)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南通承宏增资,本次增资后南通承宏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受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承宏云计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07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林黎阳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情况:公司持有南通承宏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及数据处理;销售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27日,南通承宏总资产1,500万元,净资产1,500万元,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0万元,净利润0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在于满足南通承宏业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其资金实力和 业务拓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及产业链拓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8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是为更好推进公司数据中心业务,项目建成后将对公司数据中心规模的扩展和盈利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是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关键步骤,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申请该次项目贷款是为保证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同意以项目主要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一一一一一一 一一一一一一 一一一一一

  刘志云 肖虹 游荣义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100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16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5日一2019年1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15:00至2019年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11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

  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1为普通表决事项。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8年12月28日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6

  传真:0592-5162166

  四、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35”,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1月15日15:00至2019年1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0516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98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承宏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承宏”)的数据中心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上述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厦门分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34,500万元(贷款期限8年),由南通承宏以数据中心项目主要机器设备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科华技术”)为上述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南通承宏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南通承宏的上述资产目前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未涉及资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查封、冻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开行厦门分行无关联关系,同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国开行厦门分行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截止本公告日,相关项目贷款合同尚未正式签署,待公司决策程序审批通过上述议案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签订相关协议。

  4、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注册资本:27919.71万元

  经营范围: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动力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其他计算机制造、 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许可审批的项目);电气设备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电力供应、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蓄电池及储能设备、“空调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节能设备及工程;太阳能或风光互补路灯系统、LED路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机房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相关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及系统集成、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销售;数据中心运维服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注册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 457 号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714,500,397.70元,负债总额3,186,496,290.13元,净资产3,299,986,754.36元,营业收入828,971,309.30元,营业利润33,777,540.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71,194.58元,资产负债率为47.46%;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234,271,307.94元,负债总额2,545,581,985.11元,净资产3,476,157,561.26元,营业收入2,412,344,741.63元,营业利润483,658,732.11元,净利润426,208,114.86元,资产负债率为40.83%。

  三、项目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国开行厦门分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34,500万元(贷款期限8年),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银行:国开行厦门分行

  3、贷款金额:34,500万元(贷款期限8年,以协议签订为准)

  4、担保安排:由南通承宏以其项目主要机器设备为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持有南通承宏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5、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向国开行厦门分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后,公司将与银行签订具体项目贷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申请上述项目贷款并提供相关担保事宜,是为了保证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本次申请项目贷款事项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27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42,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81%和40.91 %。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该次项目贷款是为保证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同意以项目主要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9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投资概述

  1、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承宏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承宏”)拟投资建设JN12数据中心项目,该次合作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6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华乾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乾昇”)拟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广州名美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拟投资金额预计为不超过6.01亿元;上述2个项目拟投资金额共计不超过12.01亿元,资金来源均为自筹及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一)JN12数据中心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介绍

  (1)公司名称:南通承宏云计算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林黎阳

  (3)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及数据处理;销售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经营场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59号内2幢301D室;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控制关系:目前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0%,南通承宏云计算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JN12数据中心项目

  (2)公司于2018年8月收到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采购部(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发出的《JN12数据中心项目需求意向函》及JN12《数据中心项目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委托)需求意向函》(以下统称“意向函”),并于2018年8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阿里巴巴需求意向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64),随着阿里巴巴集团业务的高速发展,阿里巴巴拟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合作建设数据中心。上述数据中心项目由公司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

  (3)项目投资金额:该次合作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6亿元,资金来源均为自筹及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

  (4)公司已于2018年8月收到阿里巴巴的需求意向函,目前尚未与阿里巴巴签订进一步合作协议。

  (5)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该项目若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的规模,同时有利于加强公司与阿里巴巴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公司后续深化在云计算数据中心领域的业务合作具有重大意义。

  (二)广州名美数据中心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介绍

  (1)公司名称:广东科华乾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姚飞平

  (3)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房设计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代收代缴水电费;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职能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服务和管理;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4)经营场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云三路39号自编七栋;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控制关系:公司持有科华乾昇70%的股权,广东科华乾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广州名美数据中心项目;

  (2)该项目建筑面积33000.37平方米,位于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成后,预计机柜数量为4,000个,主要面向全国电信运营商、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大型互联网服务商、银行及保险证券类金融服务机构,提供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运营服务,使其在本数据中心基础上构建核心数据库系统、容灾备份系统、生产数据持续运营服务系统等;

  (3)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6.01亿元,资金来源均为自筹及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

  (4)可行性分析:我国正处在“互联网+”及信息化建设投入的快速增长期,特别在一线城市地区,企业对数据中心需求的增长大于供给量的增长,市场前景广阔。公司积极在广州布局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数据中心业务快速发展。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通过对数据中心项目的快速建设,积极推进公司数据中心业务落地,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上述数据中心项目定位为为高端客户提供高等级的数据中心产品,项目建成后将对公司数据中心规模的扩展和盈利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是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关键步骤,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四、风险提示

  在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建设施工管理、建设成本上升等不可控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投资总额、收益水平出现差异,达不到预期的目标。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合理安排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控制项目预算;同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确保项目按期投入和运营,实现预期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 2018-09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0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赖永春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承宏云计算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JN12数据中心项目,该次合作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6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华乾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乾昇”)拟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广州名美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拟投资金额预计为不超过6.01亿元;上述2个项目拟投资金额共计不超过12.01亿元,资金来源均为自筹及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承宏的数据中心项目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其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34,500万元(贷款期限8年),由南通承宏以数据中心项目主要机器设备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科华技术”)为上述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南通承宏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9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实到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承宏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承宏”)拟投资建设JN12数据中心项目,该次合作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6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华乾昇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乾昇”)拟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广州名美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不超过6.01亿元;上述2个项目拟投资金额共计不超过12.01亿元,资金来源均为自筹及银行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为了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承宏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其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34,500万元(贷款期限8年),由南通承宏以数据中心项目主要机器设备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南通承宏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承宏云计算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满足南通承宏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承宏增资,本次增资后南通承宏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8,000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承宏云计算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将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8年12月)》。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本版导读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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