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8-12-28 来源: 作者:

  (上接A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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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港投集团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系资产收购等交易产生的款项余额。

  注2:于2018年6月30日及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QQCTN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系港建分公司代收代付的工程款、及青港物流代收代付的港建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余额。

  注3: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QQCT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系青港物流代收代付的港建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余额。

  注4:于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青岛港引航站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系青港物流代收代付的引航费等。

  注5: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QQCTU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系青港物流代收代付的港建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余额。

  注6:于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青岛远洋大亚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系青港物流提供代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代收代付款项。

  注7:于2017年12月31日,公司对港投地产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系港建分公司应付其房租及水电费用。

  注8:于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青岛港集团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系公司为青岛港集团管理工程建设、进行工程款项支付而预先收取但尚未支付予施工单位的代付工程款及资产转让款等。

  注9:除上述其他应付款项外,公司对其他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系收取的押金保证金、应付港杂费余额等。

  (14)应付利息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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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利息余额系青港财务公司吸收关联方存款应付的利息余额。

  (15)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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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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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长期应付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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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2018年6月30日,公司应付青港租赁公司的长期款项余额为56,179.93万元,主要系山东港联化应付青港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款31,887.13万元,轮驳分公司应付青港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款7,526.25万元,摩科瑞物流应付青港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款6,109.62万元、东营港联化应付青港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款5,400.59万元以及大唐港务应付青港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款2,340.76万元等。

  于2017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青港租赁公司的长期款项余额为52,898.24万元,主要系山东港联化应付青港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款38,112.05万元,轮驳分公司应付青港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款6,216.37万元,摩科瑞物流应付青港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款6,099.44万元以及大唐港务应付青港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款2,470.38万元等。

  于2015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青岛港集团的长期款项余额为48,915.43万元,系公司为青岛港集团管理工程建设及工程款项支付而预先收取但尚未支付予施工单位的代付工程款及资产转让款等,双方在2015年特别约定延迟于2017年支付的部分,该部分款项于2016年末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核算。

  (18)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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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QQCT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主要系公司向其预收的前湾港区土地使用权、港务设施、库场设施等资产租赁款中一年以后到期的部分。

  注2: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QQCTN、QQCTU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主要系公司向其预收的港池使用费中一年以后到期的部分。

  注3: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青岛实华的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主要系公司向其预收的4台20寸输油臂租赁款一年以后到期的部分。

  (三)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确认意见

  独立董事已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就发行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已于2018年3月19日作出《独立非执行董事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审核确认函》,认为“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持续关连交易已审核,并将在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报告及账目中确认该等交易:(1)在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中进行;(2)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如无同类交易以判断是否属于一般商业条款,则有关条款不逊于公司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之条款;(3)按照有关交易协议之条款进行,而该等交易条款符合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属公平合理;及(4)并无超过年度上限。”

  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已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就发行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相关关联交易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包括3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3名独立董事。本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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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郑明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61岁,南开大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13年4月起加入青岛港集团,并于2013年11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国际发展董事、青港财务公司董事长、青港金控董事长。曾任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高级经济师、总经理、董事长及党委书记、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即墨市市委书记及市委党校校长、青岛市港航管理局局长、青岛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青港投资发展董事、青岛邮轮董事长、青港租赁公司董事长、青港资管公司董事长、青港小贷董事长、青港(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先生被评为2015青岛年度经济人物、山东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2017青岛年度经济人物。郑先生拥有超过40年的国家机关及大型国有企业领导管理经验。

  焦广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52岁,武汉水运工程学院(现为武汉理工大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起加入青岛港务局,并于2013年11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青岛港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通泽商贸董事长。曾任青岛港务局油港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青岛港集团新闻中心主任、安技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本公司副总裁。焦先生2013年因“青岛港现代物流信息技术创新工程”获青岛市科学技术二等奖,排位第一名;2015年因“港口节能减排创新与实践应用”获中国航海学会一等奖。焦先生被评为2017年度青岛市优秀企业家。焦先生拥有超过28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张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44岁,复旦大学变化管理专业硕士,工程师。2017年6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及战略规划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OOIL)执行董事,并担任多家中远海运集团下属控股、参股公司等关联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张先生于1995年加入中远集团,曾任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市场部运价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及处长、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美洲贸易区常务副总经理、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北美)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及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本部总经理兼整合管理办公室常务副总经理。张先生在港口管理、战略规划、项目开发、投资管理及工程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张江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50岁,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船舶动力机械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起加入青岛港务局,并于2016年7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裁、执行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安全总监、业务和信息化部部长、青岛港集团党委副书记,并在青岛港集团和本公司多家附属公司和合营联营公司中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等职务。张先生拥有超过28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褚效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57岁,高级政工师。1983年8月起加入青岛港务局,并于2013年11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职工代表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机关工会主席、青岛建港指挥部党委书记。曾任青岛港集团发展部部长、人事部部长、港建分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褚先生拥有超过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姜春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42岁,山东经济学院(现为山东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2002年7月起加入青岛港务局,并于2013年11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财务总监、党委委员、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并担任多家控股股东及本公司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的副董事长及董事。曾任青岛港务局财务处会计、青岛港集团财务部部门助理、部长助理、副部长、资本市场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海外事业部部长。姜女士2008年被评为2007年度山东省先进会计工作者,2015年获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称号。姜女士拥有超过17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及财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王亚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54岁,华东政法学院(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二级律师。2014年5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分别为00168和600600)股东监事、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6816)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2000年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律师专业拔尖人才,2003年被评为第六届“青岛十大杰出青年”。

  邹国强先生,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籍,拥有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41岁,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特许财务分析师协会特许财务分析师。2014年5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卡姆丹克太阳能系统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712)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以及公司秘书、The9 Limited(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票代码:NCTY)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新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779)。曾任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668)集团财务副总监、中华网科技公司(现名中国华泰瑞银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8006)财务部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德国软件公司RIB Software AG(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RSTAG)的监事会成员。邹先生在财务管理及公司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杨秋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51岁,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会计与金融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山东省优秀注册会计师。2014年9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副所长、青岛睿远成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山东东方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东中苑投资集团财务总经理、山东利安达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副总经理。杨先生被评为2012年山东省优秀注册会计师。杨先生对财务管理及资本管理具备深厚知识与从业经验。

  2、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和2名独立监事。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和独立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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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张庆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58岁,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轮机系轮机管理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83年9月起加入青岛港务局,并于2016年4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青岛港集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前湾集装箱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新前湾集装箱董事、前湾联合集装箱董事、前湾新联合集装箱董事、青威集装箱副董事长。曾任青岛港集团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委员、安技部部长、港机厂厂长。张先生拥有超过35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李武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53岁,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计划统计系计划统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助理统计师。1987年7月加入青岛港务局,并于2014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监事,青港物流总经理、党委书记,并担任多家本公司附属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总经理职务。2018年李先生被授予“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李先生拥有超过31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李旭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51岁,西南政法大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全国优秀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二级律师。2014年9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独立监事,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青岛和合涂装材料有限公司副经理。曾任教于中国海洋大学,后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兼主任。李先生2000年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2002年被评为青岛市优秀青年律师,2005年被评为青岛市十佳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201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2016年荣立山东省司法厅个人二等功。

  刘登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47岁,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2014年9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独立监事,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号:600118)独立董事、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号:300081)独立董事、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号:600155)独立董事、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号:600875)独立董事。曾任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号:01133)独立董事。刘先生在资产评估领域经验丰富,是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首批资深会员、首批资产评估行业领军人物、首批特约研究员、首届全国十佳青年评估师,是中国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北京注协党委优秀共产党员。刘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CFO金牌顾问奖。

  刘水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42岁,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学士,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教授。2017年4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务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工会副主席,青岛实华董事、前湾集装箱董事、大唐港务董事、董家口通用码头董事、青港金控监事、青岛邮轮董事、青岛国际邮轮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法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港湾职业学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教务处处长、副处长、电气工程系主任。刘先生2008年6月被评为2006-2007年度山东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王晓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41岁,毕业于山东省委党校档案文秘专业,获在职大学学历,政工师。2013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会办公室主任、女工委副主任、青岛港集团工会办公室主任、女工委副主任。曾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门主任、老龄工作主管、大港分公司综合部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由董事会聘任产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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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张江南先生,总裁,为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有关其简历,请参阅本节“(一)董事”部分。

  苏建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49岁,中国海洋大学工学硕士,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89年7月起加入青岛港务局,并于2013年11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成员、副总裁、港建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青岛港集团党委委员、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副局长、青岛建港指挥部指挥、港投集团党委书记、青岛邮轮董事长、青岛邮轮母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国际邮轮有限公司董事长、董家口铁路董事长。曾任青岛港务局港务工程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青岛邮轮副总经理、港投集团总经理。苏先生拥有超过29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姜春凤女士,副总裁、财务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有关其简历,请参阅本节“(一)董事”部分。

  王新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55岁,经济师。1983年8月起加入青岛港务局,并于2013年11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青岛港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曾任青岛港集团人事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王先生拥有超过35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陈福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52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1988年7月起加入青岛港务局,并于2013年11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青岛港集团工会副主席、党委宣传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曾任本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青岛港务局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青岛港集团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大港分公司党委书记、青岛港公安局党委书记及政委、青岛港集团办公室主任。陈先生拥有超过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3年11月15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会议审议并选举郑明辉先生、成新农先生、孙亚非先生、王绍云先生、焦广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马宝亮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经发行人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徐国君先生、王亚平先生、邹国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4年9月29日,经发行人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杨秋林先生为首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的要求,徐国君先生属在国有企业任职的市管干部,认为自己不适宜再继续担任在本公司的相关职务,故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15年6月6日,经发行人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姜春凤女士为公司执行董事;王绍云先生因退休原因同日辞任非执行董事。

  2016年3月4日,经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马宝亮先生为本公司的职工代表董事。

  2016年6月6日,经发行人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郑明辉先生、焦广军先生、姜春凤女士为公司执行董事,成新农先生、张庆财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王亚平先生、邹国强先生、杨秋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孙亚非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继续担任非执行董事。

  2017年6月28日,经发行人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张为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张庆财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同日辞任非执行董事。

  2018年4月19日,成新农先生因病离世,不再担任发行人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职务。

  2018年6月6日,经发行人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张江南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2018年8月15日,经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举,褚效忠先生为本公司的职工代表董事。同日,马宝亮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发行人职工代表董事。

  2018年9月26日,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调任焦广军先生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调任张江南先生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

  2、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3年11月15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会议审议并选举付新民先生、迟殿谋先生为公司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薛清霞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4年6月28日,经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玉萍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待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后生效。

  2014年9月29日,经发行人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李旭修先生、刘登清先生为首届监事会的独立监事。当日,刘玉萍女士就任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3月4日,经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薛清霞女士和刘玉萍女士为本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6月6日,经发行人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付新民先生、迟殿谋先生、李旭修先生、刘登清先生为公司监事。

  2018年3月19日,付新民先生、迟殿谋先生因到龄退休,向发行人监事会请辞公司监事。同日,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提名张庆财先生、张江南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其中,张庆财先生为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相关监事请辞及提名事项,待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018年5月18日,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名李武成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再提名张江南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018年6月6日,经发行人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张庆财先生、李武成先生为公司监事。

  2018年8月15日,经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举,刘水国先生和王晓燕女士为本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同日,薛清霞女士因到龄退休、刘玉萍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3年11月15日,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聘任成新农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焦广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姜春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福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4年1月11日,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因工作调整原因,成新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焦广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焦广军先生为公司总裁。

  2015年3月20日,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聘任姜春凤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2016年6月6日,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聘任焦广军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苏建光先生、姜春凤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姜春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福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8年3月19日,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聘任王新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018年9月26日,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因工作调整原因,焦广军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聘任张江南先生为公司总裁。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没有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与本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相关报酬,报酬形式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退休福利、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本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领薪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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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8年4月19日,成新农先生因病离世,不再担任发行人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职务。

  注2:张为先生于2017年6月28日被选举为董事。

  注3:报告期内,焦广军先生自2014年至2016年期间,其部分薪酬在青岛港集团领取,为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7年,发行人已调整焦广军先生薪酬全部由发行人发放,截至目前,焦广军先生已不再在青岛港集团领取薪酬。2018年9月26日,焦广军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发行人总裁职务,并调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

  注4:张江南先生于2018年6月6日被选举为董事,于2018年9月26日被选举为公司总裁,并调任为公司执行董事。

  注5:2018年8月15日,经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举,褚效忠先生为本公司的职工代表董事。

  注6:2018年8月15日,马宝亮先生因到龄退休,向发行人董事会请辞公司董事。

  注7:张庆财先生于2016年6月6日被选举为董事,于2017年6月28日辞任董事。

  注8:2018年3月19日,付新民先生、迟殿谋先生因到龄退休,向发行人监事会请辞公司监事。

  注9:张庆财先生、李武成先生于2018年6月6日被选举为监事。

  注10:2018年8月15日,薛清霞女士因到龄退休向发行人监事会请辞公司监事。

  注11:2018年8月15日,刘玉萍女士因工作变动向发行人监事会请辞公司监事。

  注12:刘水国先生、王晓燕女士于2018年8月15日被选举为监事。

  注13:刘水国先生2017年1-4月自港湾职业学院领薪10.75万元,2017年5-12月自发行人领薪19.19万元。

  注14:王新泽先生于2018年3月19日被聘任为副总裁。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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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A21版)

本版导读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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