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结构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8-12-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有关持股结构调整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结构调整的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27日,盛屯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创金合信永泰3号资产管理计划将其持有的18,0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36%)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给国通信托﹒紫金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紫金9号”)。盛屯集团董事长姚娟英女士全额认购了紫金9号的一般信托单位,根据信托计划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及盛屯集团为紫金9号的补仓义务人。姚娟英女士与姚雄杰先生为姐弟关系,两人合计间接持有盛屯集团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紫金9号和盛屯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持股结构调整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结构调整的影响

  本次股东持股结构调整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仍为114,051,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0%。本次股东持股结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盛屯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姚雄杰先生。本次股东持股结构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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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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