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28 来源: 作者: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9年1月1日起,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个人投资者。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的法定基金交易日。

  三、适用基金

  ■

  四、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不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4折优惠,但最低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用)执行;对认购、转换等其余基金交易费率不进行优惠,对定投申购费率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原优惠办法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详见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具体申购费率折扣均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间场外前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费率,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费率。

  3、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及规则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若本公司新增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优惠活动适用安排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六、业务咨询方式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公司网址:www.thfund.com.cn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业务以及

  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8年12月28日起,本公司增加兴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其指定平台(钱大掌柜,下同)开通申购、赎回业务。同时,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该日起参加兴业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兴业银行指定平台申购、赎回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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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目前处于封闭期,具体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请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18年12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指定平台申购上述基金时,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兴业银行的规定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兴业银行指定平台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若兴业银行其他销售渠道上线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大掌柜)

  客服热线:40018-95561

  网站:www.yypt.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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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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