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三亚丰乐49%股权进展公告

2018-12-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种业”、“公司”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乐农化”)委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fggzy.com)于 2018年 11月 29日至 12月 26日将丰乐种业及丰乐农化所持三亚丰乐49%股权、丰乐种业对三亚丰乐享有的17,373.45万元债权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9,693.52万元。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城建”),根据产权交易规则,本次转让以挂牌价成交。2018年 12月27日,公司与合肥城建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债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为12,320.07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17,373.45万元,股权和债权合计成交价格为29,693.52万元。

  一、 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8年 11月 12日召开五届五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三亚丰乐49%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并经 2018年 11月 28日公司召开的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相关规定,公司转让持有的三亚丰乐49%股权及债权捆绑事项已经合肥市国资委 2018年第 30次主任办公会通过,评估结果已向合肥市国资委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1月 13日、1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8-073号、2017-078号公告)。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出具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18)第303号 ),截至 2018年 7月 31日评估基准日,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丰乐种业及丰乐农化合计持有的三亚丰乐49%股权评估价值 12,320.07 万元。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出具的《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110209号),截至2018年7月31日评估基准日,丰乐种业对三亚丰乐享有债权17,373.45万元,本次转让“股权+债权”挂牌底价合计为人民币29,693.52万元。公司以评估备案的价格为挂牌转让底价,委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挂牌转让。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合肥城建,经交易中心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确认合肥城建符合竞买资格条件,根据产权交易规则,本次转让以挂牌价成交。2018年 12月 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合肥城建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债权转让协议》,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9,693.5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玖仟陆佰玖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

  本次资产处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城和颂阁1幢201

  成立日期: 1999年 09月 07日

  法定代表人: 王晓毅

  注册资本: 320100000元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建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以上项目需要许可证的一律凭证经营)

  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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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资产转让为公司所持三亚丰乐49%股权及债权17373.45万元。

  转让标的详细情况见中联国信出具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及大华事务所出具的《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公司 2018 年11月 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18-073号公告。

  四、股权转让合同及债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合同

  (1)交易双方

  转让方1: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转让方2: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受让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丙方)

  (2)交易标的

  转让方所持有的三亚丰乐总计49%的股权。

  (3)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期限

  转让方将上述股权以人民币12,320.07万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期间损益

  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日期间,标的企业发生的经营损益(含资产、负债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5)股权变更、备案

  三方一致同意,自甲方及乙方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收到产权转让价款之日起,丙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及乙方配合完成。

  (6)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各方自行承担。

  (7)特别约定

  各方必须严格按照股权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各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各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各方自行承担。

  2、债权转让协议

  (1)交易双方

  转让方: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交易标的

  转让方对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

  (3)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期限

  转让方将上述债权以人民币17,373.45万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在债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债权产生利息

  评估基准日起至《债权转让协议》生效日期间,转让方债权产生的利息由受让方享有。

  (5)资产文件的交付

  双方应商定时间和地点审阅并清点资产文件、共同编制、核对资产文件清单;资产文件核对完毕后,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资产文件及经双方共同签署的资产文件清单。

  (6)转让税费的承担

  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7)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债权转让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合同风险及任何问题由双方自行承担。

  五、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将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如能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收到资产转让款,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预计产生收益 8,044.91 万元。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合同》;

  2、《债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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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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