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各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2018-12-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周卫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2号)核准。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13日公司发布的《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持有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鼎鑫”)100%的股权,泰安鼎鑫已成为常铝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

  本次重组中,相关各方所做的重要承诺或说明具体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公司于2018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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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相关各方未出现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上述相关各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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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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