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143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洪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资金周转,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且审议程序符合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项下提供动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专项计划提供动产抵押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145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高庆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简历

  高庆宏,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研究生同等学历),工程师。1992年9月至2002年8月,任原北京市天然气公司第三管理所安技股长,副所长。2002年9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燃气集团销售二分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北京燃气集团二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4月起任职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庆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高庆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高庆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146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拟采用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实际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147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已完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数量为298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万股变更为12,298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0,000,000元变更为122,980,000元。

  针对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149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项下提供动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3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8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11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景凤

  联系电话:010-52917878

  联系传真:010-52917676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142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4、会议由董事长赵一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高庆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规划,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适当的调整,将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管理中心和资本证券管理中心合并为资本发展中心,负责公司的资本运作与投资管理、市场风险监控,负责市场业务开发与公共关系管理,负责行业与企业发展研究等。

  4、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近日完成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针对注册资本项目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项下提供动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划向专项计划提供动产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的自身发展有着积极作用,本次抵押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148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项下

  提供动产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公司通过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计划管理人”)设立“首创-华通热力居民供暖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并就专项计划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及回售和赎回安排。

  为保障专项计划的顺利开展,针对上述差额支付承诺及回售和赎回安排,公司拟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以专项计划中的全部基础资产的主要设备向专项计划提供动产抵押担保,抵押时间与本专项计划时间相同。2018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证券化项目项下提供动产抵押担保的议案》。本次抵押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管理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名称: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892P

  3、成立日期:2000年2月3日

  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德胜尚城E座

  5、法人代表:毕劲松

  6、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万元

  7、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8、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三、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45461928Y

  3、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2日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三区5号楼5层01

  5、法人代表:赵一波

  6、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力供应;施工总承包;维修办公设备;销售锅炉、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空调制冷设备。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699,335,463.63元,总负债为1,089,449,507.00元,净资产为609,885,956.63元。2017年营业总收入为915,122,262.52元,利润总额71,255,769.97元,净利润52,581,713.08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389,445,725.48元,总负债为777,128,384.69元,净资产为612,317,340.79元。2018年1-9月营业总收入为590,099,139.21元,利润总额20,738,606.35元,净利润14,143,871.36元。

  四、抵押担保的主要内容

  以专项计划中全部基础资产的主要设备作为抵押物,采用抵押担保方式,最终以公司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向专项计划提供动产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的自身发展有着积极作用,本次抵押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专项计划提供动产抵押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本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首创-华通热力居民供暖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就资产证券化项目提供差额支付承诺,为保证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顺利开展,拟以专项计划中的全部基础资产的主要设备向专项计划提供动产抵押担保,抵押时间与本专项计划时间相同。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抵押担保事项有利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本次抵押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抵押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抵押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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