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2-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6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独立董事苗棣先生因在外地无法参加会议,故委托独立董事郑成克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7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且单笔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 2019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且单笔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以银行实际授信期限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及分配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14:30时在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7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郎轩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且单笔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 2019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且单笔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以银行实际授信期限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及分配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8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19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35,000万元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高塍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3,000万元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6,250万元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

  5、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9、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10、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官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万元

  11、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

  12、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

  1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

  公司2019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68,250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9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2018年12月27日,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下属子公司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上述每个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且单笔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期限以银行实际授信期限为准,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拟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德电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且单笔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期限以银行实际授信期限为准;

  2、拟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电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且单笔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期限以银行实际授信期限为准。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的办理,具体授信情况以银行批复为准。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及分配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总额4亿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72%。裕德电缆的资产负债率为48.82%,苏南电缆的资产负债率为77.6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宜兴官林镇工业园C区

  法定代表人:李志强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8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股100%,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防火电缆及新能源、轨道交通、海洋工程领域特种电缆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电缆附件、高温高导铜及合金材料的技术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电工器材、金属材料的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28,182,828.72元,负债总额152,743,154.13元,银行贷款总额12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52,743,154.13元,净资产175,439,674.59元;2017年营业收入253,634,120.79元,利润总额12,325,855.83元,净利润9,135,075.15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61,605,453.38元,负债总额176,517,930.04元,银行贷款总额129,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76,517,930.04元,净资产185,087,523.34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246,143,873.28元,利润总额13,066,637.87元,净利润9,647,848.75元。

  2、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宜兴市杨巷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戴银辉

  注册资本:13,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5月11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股100%,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线电缆的制造、销售;塑料造粒、金属拉丝、铜带的加工、销售。(前述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64,244,591.63元,负债总额345,913,913.47元,银行贷款总额188,586,051.50元,流动负债总额345,155,653.58元,净资产118,330,678.16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461,645,360.74元,利润总额-15,885,671.06元,净利润-12,962,643.36元

  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19,039,509.75元,负债总额403,064,030.59元,银行贷款总额149,749,999.00元,流动负债总额403,064,030.59元,净资产115,975,479.16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451,233,489.51元,利润总额-2,916,915.32元,净利润-2,355,199.0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公司就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以及降低融资成本,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促进公司整体经营运作的良性发展循环。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裕德电缆2019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且单笔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为苏南电缆2019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且单笔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以银行实际授信期限为准。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选择金融机构及分配担保额度,并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4,000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形。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4.50%、净资产的9.35%。

  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40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2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睿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41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5:00至2019年1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9年1月10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

  邮编:10002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073566

  联系传真:010-59073599

  邮 箱:jinqiu.tao@reconcl.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19层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陶金秋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2692”。

  2、投票简称:“睿康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偿债能力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是基于子公司开展正常业务活动所需,风险可控,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郑成克、苗棣、龙哲

  2018年12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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