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9-01-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84.10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58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35名,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20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967%;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9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2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19年1月16日;

  3、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符合解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84.10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58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35名,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20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967%;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9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622%。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2、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87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3、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50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50,636.9175万股的2.96%。其中首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1,355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68%,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0.33%,预留145万股,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67%,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9%。每位激励对象被授予的权益总数中股票期权数量占比50%,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比50%。

  4、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77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53元/股。

  5、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和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不超过60个月。

  6、解除限售安排及行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未来36个月按照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可未来36个月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可在24个月按照50%、50%的比例分两期解除限售;本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可在未来24个月按照50%、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10月25日出具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3、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6年12月23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公司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胡刚等部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2月23日为授予日,向胡刚、刘光伟、黄治民、王增印、刘孝丰、解海中、张锋七名激励对象授予7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7年3月9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17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此,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53元/股调整为31.48元/股,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22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72.2万份股票期权与72.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17年11月22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及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的2016年11月7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46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2017年2月23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股;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52,000份。

  12、2017年12月26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3、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53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14.99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18年1月10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5、2018年1月24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6、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6.9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18年3月17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8、2018年4月11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9、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因此,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48元/份调整为31.41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018年7月28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1、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018年9月29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3、2018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4、2018年11月15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7万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4万股,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4.55万份,注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4万份。

  25、2018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6、2018年12月27日,公司于巨潮网发布《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7日,并于2016年12月22日登记完成,该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占所获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2、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9月22日,并于2017年12月25日登记完成,该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占所获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2、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安排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35名,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20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967%。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19年1月16日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注: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266人,截止目前已离职31人,本次办理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35人。

  2、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除限售,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3、徐林浩、潘国平、张正烜、郭飚、李阳、黄磊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禁售期的有关规定。

  (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安排

  1、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4名,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9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22%。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2019年1月16日

  3、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注: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38人,截止目前已离职4人,本次办理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34人。

  2、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安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除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3、徐林浩、黄磊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禁售期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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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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