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9-01-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安证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2月届满,公司积极推动换届工作,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和2019年1月12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在总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丁峰先生、张海峰先生、陈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丁峰先生、张海峰先生、陈宏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其中,丁峰先生自其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之日起开始履职。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14日

  附件:华安证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丁峰先生,出生于1969年4月,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安庆龙山路营业部副总经理、巢湖营业部总经理、安庆人民路营业部总经理(其间挂任祁门县委常委、副县长)、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2、张海峰先生,出生于1972年12月,大学本科。历任安徽省证券公司淮南营业部交易部负责人,安徽省证券公司淮南营业部财务部经理、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公司淮南朝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淮南分公司总经理。

  3、陈宏女士,出生于1979年6月,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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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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