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1-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9-00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中铁检验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RCC”)签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内容

  证书编号:CRCC10219P12235R0L

  生产厂名称: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铁路货车352226X2-2RZ型轴承

  有效期至:2021年01月04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在货物运输领域将重点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全国铁路货运量相比2017年将增长30%。根据铁总的三年货运增量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全国铁路货运量将增加11亿吨,铁总将相应加大对于车辆装备的采购,铁路货车轴承需求增量。

  本次公司获得《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标志着公司铁路货车轴承产品已达到 CRCC有关生产制造和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对公司在铁路货车轴承市场扩展、产品销售以及经营业绩会产生积极的影响。随着全国铁路货运需求量的增加,公司以该类轴承产品为契机,寻求并加大与国家交通系统相关公司的业务合作和战略合作机会,推进公司不断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务转型,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9-00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进行了核实统计,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对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账户被冻结情况

  ■

  二、账户被冻结原因及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因部分债务纠纷被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冻结部分账户,涉及金额约177万,因与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4-021、2014-054、2015-004、2016-114号公告),被岳阳市云溪区法院冻结部分账户,涉及债务金额尚在核实,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除冻结事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目前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除冻结消除相关影响。公司与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纠纷对公司当年损益可能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具体金额尚在核实。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9-00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宝塔实业、证券代码:000595)于2019年1月9日、1月10日和1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8.9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发函询问了持有我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不存在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性变化;

  4、截止目前,根据公司自查以及相关方的书面回函,公司及持有我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曾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票价格已经连续两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价异动指标,自2019年1月4日,股价累积涨幅较大。

  3、公司将不晚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敬请关注。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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