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完成1%股份减持的公告

2019-01-14 来源: 作者: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吕仁高、吕成杰、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文化”)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448,9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

  2019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截至2019年1月11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362,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53%,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减持最高成交价为3.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1元/股。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巨龙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任何违反承诺的情况。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督促巨龙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巨龙文化减持明细表。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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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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