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9-01-14 来源: 作者:

  (上接A25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月15日(T-6日)更新禁止配售名单;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将提交报价的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名单与禁止配售名单进行比对,若发现上述禁止配售对象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并予以剔除,且上述核查结果将于2019年1月22日(T-1日)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2)根据《投资者管理细则》第四条,网下投资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也不得为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3)根据《业务规范》,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网下投资者黑名单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报价。

  9、若网下投资者及其指定的配售对象或配售对象的出资方(除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之外)包含私募投资基金(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属于私募投资基金;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也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则该私募投资基金需在2019年1月15日(T-6)12:00前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备案时间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www.amac.org.cn/)查询的私募基金公示信息显示的“备案时间”为准。

  10、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须在2019年1月15日(T-6日)12:00前完成备案。

  11、已按照下列要求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询价资格认证材料:

  (1)首次参与国金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的投资者注册及身份验证

  提示:已完成国金证券网下投资者身份验证的投资者无需重复验证。

  首次参与国金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的网下投资者须在2019年1月14日(T-7日)17:00前,通过国金证券官网(www.gjzq.com.cn)首页--业务中心--投资银行--IPO信息披露页面点选“用户登录”完成网下投资者身份验证。验证材料从提交到审核无误并通过需要一定时间,请网下投资者预留时间完成验证。

  首次参与国金证券网下投资者报备的投资者需先使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后,方可登录并进行网下投资者身份验证。已经注册的投资者直接使用原有手机号进行登录并进行网下投资者身份验证。网下投资者只能绑定一个手机号码进行身份验证,手机号码一旦绑定成功,网下投资者通过该手机号码登录后在线填报的行为将被视为网下投资者本人/本机构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网下投资者需先填写其在协会备案的基本信息,个人投资者需填写“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网下投资者协会编码”;机构投资者需填写“机构名称、网下投资者协会编码”。

  网下投资者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下载《投资者申请参与国金证券承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表及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个人投资者需上传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函”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本人亲笔签名),机构投资者需上传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承诺函纸质文件无需邮寄给保荐人(主承销商)。

  网下投资者的报备申请验证通过后,国金证券将发送短信至投资者的注册手机。请投资者关注,及时进行后续项目申报。

  (2)投资者在线申报

  已经完成投资者身份验证的网下投资者方可进行投资者在线申报。

  网下投资者须在2019年1月15日(T-6日)12:00前在国金证券官网(www.gjzq.com.cn)首页--业务中心--投资银行--IPO信息披露页面上点选“恒铭达IPO”完成在线申报。

  投资者在线申报分为以下三步:

  ① 投资者基本信息填报。所有投资者均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机构投资者”或者“个人投资者”进行填报。

  ②IPO项目申报。所有投资者均需选择本次拟参与询价的IPO项目进行申报。

  ③机构投资者在IPO项目申报中,需对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的配售对象信息进行填报,但其管理的下列六类配售对象除外:

  A、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B、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

  C、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产品

  D、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产品

  E、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产品

  F、各机构自营产品

  上述六类配售对象须自行核查关联关系,确保其直接投资者和最终投资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三、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列示的各项规定。同时,上述六类配售对象须自行核查其直接投资者和最终投资者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否则网下机构投资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醒:机构投资者完成以上三步、个人投资者完成以上①②二步,才具备参与本次询价的资格。

  (3)补充核查材料的报送

  网下投资者及其指定的配售对象或配售对象的出资方(包括直接和间接投资者)中,若包含:A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向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则须提供该私募基金有效的备案确认函,复印件加盖公章;B资产管理计划,则须提供该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C合伙企业,则须提供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网下投资者须在2019年1月15日(T-6日)12: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国金证券资本市场部指定邮箱ecm@gjzq.com.cn发送指定材料,邮件标题请描述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为投资者设定的编码(例如,jjXXX)+投资者全称+恒铭达。发送后无需致电确认,如需补充,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将进一步电话联系。

  (4)网下投资者绑定手机变更

  网下投资者如需对绑定手机进行变更,可通过国金证券官网(www.gjzq.com.cn)首页--业务中心--投资银行--IPO信息披露页面点选“用户登录”,使用新手机注册登录后点选“绑定手机变更”。网下投资者绑定手机变更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T-7日)17:00。变更材料从提交到审核无误并通过需要一定时间,请网下投资者预留时间完成变更。

  网下投资者需通过填写其在协会备案的基本信息及原绑定手机号进行绑定手机变更。基本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下载《投资者申请参与国金证券承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绑定手机变更申请表及承诺函》(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个人投资者需上传经本人亲笔签名的“变更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本人亲笔签名),机构投资者需上传加盖公司公章的“变更申请表”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12、所有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应自行审查并确认及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要求。投资者应保证所填报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认为有必要对投资者身份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配合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投资者拒绝配合、提供材料不足或经核查不符合条件,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投资者若参与恒铭达询价,即视为其向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初步询价安排

  1、初步询价时间

  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T-5日)和2019年1月17日(T-4日),每日9:30至15:00。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并通过电子平台提交报价。

  2、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股数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拟申购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因特殊原因(如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人员出错等)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国金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50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15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300万股。拟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网下投资者应当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抬高价格。投资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注意事项

  (1)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如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人员出错等)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2)投资者或其管理的产品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进行簿记建档,记录网下投资者的报价和拟申购数量。簿记建档期间,咨询电话全程录音。

  (4)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安排专人在初步询价期间接听咨询电话,投资者不得询问超出招股意向书和相关公告文件范围的问题,不得询问涉及发行价格或报价的相关信息。投资者一旦参与新股网下询价即视同与主承销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应当办理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电子平台的用户,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配号工作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应当使用CA证书在电子平台进行操作,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并对其所有操作负责。

  五、定价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1、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2、定价程序

  (1)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截止后,经核查,不符合本公告“三、网下询价投资者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者的报价将被剔除,视为无效。

  (2)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3)投资者初步确定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的申报时间及申报序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以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剩余报价分布、拟募集资金总额、超额认购倍率,综合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承销风险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合理确定发行价格。

  3、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以下简称“有效报价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恒铭达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选取不少于10家投资者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将在2019年1月22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六、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037.8003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七、网上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T日)的9:30-15:00。

  《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申购单信息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的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19年1月25日(T+2日)缴纳认购款。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9年1月21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投资者证券账户市值的计算方法详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19年1月23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19年1月25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八、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9年1月2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无锁定期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上述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止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9年1月24日(T+1日)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九、配售原则和方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完成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以下简称“有效申购投资者”)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1、投资者分类

  (1)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A类”);

  (2)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B类”);

  (3)除(1)和(2)以外的其他投资者(以下简称“C类”)。

  2、配售原则和方式

  在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中,首先安排不低于50%优先向A类投资者配售;安排不低于一定比例(初始比例为10%)优先向B类投资者配售,如无法满足A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可适当降低B类投资者的配售数量,以确保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大于等于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按照以下配售原则将回拨后(如有)本次网下实际发行数量向投资者的所有申购进行配售:

  (1)当A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50%时,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2)当A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50%时,A类投资者全额配售;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3、零股的处理原则

  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剩余所有零股加总后分配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者,则分配给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类投资者,则分配给C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同类投资者申购数量相同时,剩余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最早的配售对象(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的申报时间及申报序号为准)。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配售对象,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十、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

  1、网下投资者缴款

  2019年1月25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于2019年1月25日(T+2日)8:30-16:00,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9年1月25日(T+2日)16:00前到账(请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具体申购及缴款信息请参照2019年1月22日(T-1日)披露的《发行公告》及2019年1月25日(T+2日)披露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网上投资者缴款

  2019年1月25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结果,网上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于2019年1月25日(T+2日)履行缴款义务,需确保其证券资金账户在2019年1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1月29日(T+4日)刊登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十一、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 2019年1月25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将中止发行。

  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9年1月29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二、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实际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出现上述情况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发行人在重新启动发行前,需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启动时点、发行销售工作安排达成一致,并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向证监会备案。

  十三、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法定代表人:荆天平

  电  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 系 人:荆京平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 云

  联系电话:021-68826007、021-68826812、021-68826023、021-68826806、 021-68826809、021-68826825

  传 真:021-68826800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9-01-1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