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第四季度报告

2019-01-19 来源: 作者: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第四季度

  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1月19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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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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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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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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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9月26日-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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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9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建仓期是2018年9月26日至2019年3月2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处于建仓期,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在建仓期末符合基金契约的相关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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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以价值投资为理念,致力于建设合理的组织架构和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营造公平交易的执行环境。公司通过严格的内控制度和授权体系,确保投资、研究、交易等各个环节的独立性。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并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在场内、场外各类交易中,各投资组合都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同时,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各投资组合均可参考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在此平台上共享研究成果,并对各组合提供无倾向性支持;在公用备选库的基础上,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进而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在确保投资组合间信息隔离、权限明晰的基础上,形成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交易系统中适当启用公平交易模块,保证公平交易的严格执行。对异常交易的监控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等环节,特殊情况会经过严格的报告和审批程序,会定期针对旗下所有组合的交易记录进行了交易时机和价差的专项统计分析,以排查异常交易。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基本面仍显羸弱,经济继续处于下行通道。受需求低迷影响,企业去库存压力较大,生产端工业增速处于低位,需求端消费也不乐观,双11对消费的支撑不及预期。三大类投资中,下游偏弱和利润率下行大背景下制造业投资不可维系;基建投资动能边际放缓;地产投资主要依靠土地购置投资支撑,未来仍有下行压力。

  货币政策层面,在经济数据持续偏弱的大背景下,货币政策在趋势上难以收紧。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第三季度例会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中性,要松紧适度,管好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10月的意外定向降准和12月末创设的TMLF凸显上层对资金面的呵护。期间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政策频出,包括扩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商业银行民营企业贷款“一二五”目标等。

  此外,全球股市受到美股油价暴跌牵连,强劲的配置力量加速了四季度债券市场的上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尚在封闭期内,主要以存款和回购为主。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033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9%。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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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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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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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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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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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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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证券日报》及管理人网站进行了如下信息披露:

  1、2018年9月27日披露了《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公告》;

  2、2018年9月27日披露了《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3、2018年9月27日披露了《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4、2018年10月13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5、2018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旗下基金增加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18年10月31日披露了《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7、2018年10月3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相关人员信息公示表1031》;

  8、2018年11月06日披露了《关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9、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0、2018年11月22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相关人员信息公示表》;

  11、2018年12月01日披露了《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2、2018年12月01日披露了《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13、2018年12月01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恢复履行基金职责的公告》;

  14、2018年12月07日披露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2018年12月20日披露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交易相关人员信息公示表1219》;

  16、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了《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7、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日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2、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财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管理人。

  咨询电话:400-820-9888

  公司网址:http://www.ctfund.com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201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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