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资人变更的公告

2019-02-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关于其出资人变更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出资人变更概述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嘉兴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委发〔2019〕3号)以及中央、浙江省关于政府机构改革有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公司控股股东资产经营公司的出资人由海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资局” )调整为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国资办”)。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变更已经完成。此次调整仅出于政府深化机构改革目的,不涉及公司实质上的实际控制人变化。

  二、本次控股股东出资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市国资局与市国资办均为海宁市人民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本次控股股东出资人变更后,国有股东的经济性质未发生变化。

  2、本次股权划转,公司国有股东持股数未发生变化。

  本次划转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图:

  变更前:

  ■

  变更后:

  ■

  3、本次股权划转,公司国有股东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监管不变,原有经营方式不变,因此,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对公司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4、本次股权划转,公司董事会结构、人员不发生变化。

  三、 备查文件

  1、中共海宁市委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委发〔2019〕3号)。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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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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