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9-02-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73.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0.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80.38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54.23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90%权益的子公司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逸涛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接受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以其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8年4月12日和2018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在80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以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8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子公司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20亿元,已使用16.2亿元,本次从子公司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太古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4亿额度中调剂1.2亿元额度至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子公司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21.2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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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逸涛雅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8年3月3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刘煜;

  (五)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北路1路;

  (六)主营业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富利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广东博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90%权益的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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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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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2017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F[2018]D-0115号审计报告。

  (八)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项目用地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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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90%权益的子公司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接受浙金信托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以其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对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二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8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2018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8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且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可以控制其经营、财务风险,同时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以名下部分项目土地提供抵押,并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广东博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10%股权,持股比例较低,且不参与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实质经营管理,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综上,本次公司对广州逸涛雅苑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73.8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0.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180.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6.38%。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54.2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707.16%。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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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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