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19-02-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张玉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54,899,4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8%),其一致行动人朱雪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67,606,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上海丰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南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75,118,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鉴于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归还前期股票质押的借款以降低股票质押比例的需要,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2.65%)。

  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张玉祥先生、朱雪莲女士和丰南投资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张玉祥先生、朱雪莲女士和丰南投资(注: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2、持股情况: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97,625,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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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归还前期股票质押的借款以降低股票质押比例。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及集中竞价(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6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6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因张玉祥先生、朱雪莲女士、丰南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相应减持比例合并计算。

  4、减持期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以法律、法规允许交易的时间开始进行。

  5、价格区间: 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若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总股份数量的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时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

  1、张玉祥、朱雪莲及丰南投资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2016年1月20日起36个月内且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以较晚者为准)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二)2017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时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

  1、张玉祥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南极电商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36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3、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规则对本人本次认购南极电商股份的锁定期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同时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

  该项承诺履行中。

  (三)其他承诺

  张玉祥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该项承诺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张玉祥先生、朱雪莲女士及丰南投资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张玉祥先生、朱雪莲女士及丰南投资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张玉祥先生、朱雪莲女士及丰南投资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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