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9-02-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名称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3日更名为“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粤泰股份”)于2015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15年8月1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即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正式成立。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5年12月22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5.60元/股的价格定向受让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500万股粤泰股份的股票。

  2015年12月29日,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1,500万股粤泰股份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至“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登记手续。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7年3月2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4月18日,公司实施完成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数增加为3,000万股。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9年8月17日到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

  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之日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决定是否召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审议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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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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