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2-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9005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4日15:00至2019年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23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95,354,1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22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95,354,1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22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6,000,0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3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6,000,0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3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靖先生、张志强先生、罗涛先生、吴元东先生、张建军先生、郑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刘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刘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张志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罗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罗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吴元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吴元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张建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郑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郑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瑞彬先生、王强先生、张志康先生、胡北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张瑞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张瑞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王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志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张志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胡北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胡北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田景武先生、李正青先生、杨明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田景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田景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选举李正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李正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3选举杨明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95,354,1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00,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杨明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告编号:2019007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2月15日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会议由田景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监事会选举田景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田景武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田景武先生:50岁,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历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渡发电厂电气分场技术员、乌江渡发电厂团委书记、乌江渡发电厂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组织干事、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贵州公司)政治工作部副主任,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光照电站建设公司经理,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田景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田景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9006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2月15日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会议由董事长刘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董事会选举刘靖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选举张志康先生、刘靖先生、张瑞彬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张志康先生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

  选举胡北忠先生、罗涛先生、王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胡北忠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选举王强先生、张建军先生、张志康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王强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选举张瑞彬先生、郑毅先生、胡北忠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张瑞彬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聘任罗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曹险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毛恩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杨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史志卫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聘任杨焱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石海宏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杨焱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电 话:0851-85218808

  传 真:0851-85218925

  电子邮箱:yangyan@gzqydl.cn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

  石海宏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电话:0851-85218944

  传真:0851-85218925

  电子邮箱:shihh@gzqydl.cn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号黔源大厦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聘任李彦琼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个人简历

  刘靖先生:55岁,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历任贵阳棉纺厂印染车间专职团总支书记,共青团贵阳市委学少部科员、城市工作部副部长、常委,共青团贵州省委青工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贵州省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干部三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干部五处处长,其间,曾兼任中共贵州省委企业工委干部处处长,并借调中组部干部二局工作,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刘靖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罗涛先生:50岁,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贵州盘县发电厂财务科主任会计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罗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张建军先生:48岁,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历任贵州关兴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贵州省开发投资公司派驻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筹建组副组长,贵州新能实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职于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

  张建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张建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郑毅先生:52岁,大学本科,经济师。历任镇海钢联实业总公司总经理,镇海五福木材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现任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郑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张瑞彬先生: 46岁,统计学博士,研究员、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新疆证券副总经理兼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贵州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贵州金阳投资控股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贵州财经大学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教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方康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联合水泥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瑞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张瑞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王强先生:49岁,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贵阳审计师事务所主任,中国第七砂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唐高鸿数据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市工商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贵阳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所长,贵州君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市旅游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贵阳市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王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王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张志康先生:56岁,大学本科,教授。历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院院长,学校工会主席。现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苏州中科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志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张志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胡北忠先生:55岁,研究生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贵州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大专部副主任,贵州工业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贵州大学审计处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

  胡北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胡北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曹险峰先生:48岁,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渡发电厂电气分场副主任、主任、机电检修及安装公司经理、建管部机电处副主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处副处长,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贵州公司)安全监察部副主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厂长,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发电厂(建设公司)厂长、经理。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曹险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曹险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毛恩涯先生:57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红枫发电总厂检修队班长、专责技术员、检修队副队长、机电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检公司负责人。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毛恩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毛恩涯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杨焱先生:45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副总工程师兼修试部主任、副厂长、厂长,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发电厂(思林电站建设公司)厂长(经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沙沱电站建设公司副经理,沙沱发电厂筹备处主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构皮滩发电厂(建设公司)厂长(经理)。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杨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杨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史志卫先生:48 岁,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四川江油发电厂财务经营部会计、审计部副主任、财务部副主任、财务部主任,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监审部监察审计主管,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驻济南审计处副处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驻成都审计处处长。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史志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史志卫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李彦琼女士:49岁,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贵阳钢厂主办会计,贵阳新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主任,贵州仁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副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主任。

  李彦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李彦琼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石海宏先生:44岁,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遵义营业部交易员、交易部经理、前台负责人,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箐电站建设公司审计监察专责,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产权部公共关系管理专责。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石海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石海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9008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基层单位于2019年1月29日至2月11日期间分别组织召开职工代表会议,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及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卢玉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莫非先生、王静红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相同。

  后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简历。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简历

  卢玉强先生:53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红枫发电总厂五级电站班员、班长,贵州红枫发电总厂五级电站试验专责,贵州红枫发电总厂五级电站安监专责,贵州红枫发电总厂五级电站副站长,贵州红枫发电总厂六级电站站长,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鱼塘电站副站长,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兼发电运行公司安全监督部主任,贵州黔源北盘江董箐发电厂(建设公司)厂长(副经理),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库坝集中管理及经济运行中心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库坝集中管理及经济运行中心党委书记。

  卢玉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卢玉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莫非先生:50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东风电厂筹建处质检部技术员,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电厂水工机电班班长、水工部专责工程师,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家渡电站建设公司项目主任工程师、工程部主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思林电站建设公司工程管理部主任,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箐电站建设公司副经理、工会主席,贵州黔源北盘江光照发电厂(建设公司)副厂长(副经理)、工会主席。现任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箐分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莫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莫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王静红女士:42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渡发电厂审计科审计员、审计法规部副主任、厂长工作部副主任、审计监察室主任兼厂长工作部副主任,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部组织干事、政治工作部组织干事,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监察审计部主任。现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监督委办公室、巡察办公室)主任。

  王静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核实,王静红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本版导读

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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