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2019-02-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3日和2019年1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8】第8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和《关于对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3号、第3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分别在2019年1月10日、18日前就问询函和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说明并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和关注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函件的回复工作,并协调有关方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核查。鉴于有关方完成对函件中涉及问题的核查尚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至2019年2月15日前回复《问询函》和《关注函》。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有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实,无法按期完成函件的全部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将于2019年2月22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问询函和关注函的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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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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