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9-02-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并于2018年9月1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181330号)(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2号)。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330号)(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53号),并于2018年11月29日就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回复说明(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近日,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的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接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中企华在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以外的其他项目中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调查尚未最终结案。

  根据《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决定》(第138号令)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2月14日向公司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81330号),中止审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审查的中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止目前,中企华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进行了复核,履行了必要的评估复核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履行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企华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程序,公司将在积极配合相关中介机构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复核程序的基础上尽快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恢复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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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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