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9-010
2018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46,051,64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厨电细分行业--集成灶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经营,是集成灶行业的首创者和领军企业。产品主要用于家庭厨房以及部队、学校、医院等烹饪场所,解决厨房油烟污染难题,改善和提升居室环境及空气质量,实现整体智能健康厨房。
目前公司销售模式主要采用经销制形式,其次为电商渠道、工程渠道以及KA渠道等,产品销量历年位居全国首位,市场占有率保持30%左右。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快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投产,以及对销售主流渠道的整合,加快对电子商务、工程等新兴销售渠道的开发和建设,集成灶产品主营业务取得了快速增长,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9,722.98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99.74%,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续大幅领先于行业第二梯队企业,处行业领军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公司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优势,以“强研发、强营销、强服务”为抓手,通过持续推进创新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快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和推进力度,扩大产品阵距;加强创新营销,优化营销渠道和加快多元化营销渠道的建设;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升品牌影响力等措施,取得了业务的快速增长和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较好的实现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0,089.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49 %,实现利润总额44,408.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7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52.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70%,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603,2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一一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一一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一一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 鼎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夏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的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经营管理层在2018年度充分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的各项工作,实现了年度经营目标。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红英、靳明、张律伦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0,089.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52.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70%。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8年度末总股本646,051,6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65元(含税),共计派发300,414,015.56元人民币,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9-010、2019-011。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活动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3。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9-009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0,089.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52.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70%。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8年度末总股本646,051,6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65元(含税),共计派发300,414,015.56元人民币,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满足公司的管理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一致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目的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该工作的开展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0日,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额度
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实际现金管理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该授权权限,公司董事会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以该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由金
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
长审定和签署相关合同和协议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变动影响而产
生较大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同,不进行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重大投资项目投资需求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现金管理,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目的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该工作的开展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2018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9- 01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暨投资者接待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举办投资者接待活动,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召开。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2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4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第4、7、8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9年4月9日下午4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和联系方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夏 兰 徐 红
联系电话:86-573-87813679,86-573-87812298
联系传真:86-573-878161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东西大道60km处)
邮箱地址:meida@meida.com
邮政编码:314416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77,投票简称:美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开
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 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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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 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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