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15日,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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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资金产品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完善公司授权审批制度,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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