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9-03-22 来源: 作者:

  (上接B42版)

  财务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492号文批准开业,持有机构编码为L0181H211000001金融许可证;2015年11月20日,经北京银监局《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京银监复〔2015〕756号)核准,财务公司新增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和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业务资格;2016年12月23日,经北京银监局《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738号)核准,财务公司新增委托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和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2,097,496.18万元,负债总额1,740,267.62万元,所有者权益357,228.56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净收入58,773.61万元,净利润36,156.2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1,738,105.05万元,负债总额1,362,467.63万元,所有者权益375,637.4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净收入55,870.21万元,净利润38,805.49万元。(未经审计)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金隅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权,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东集团的控股股东金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将根据公司需求,依据协议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交易款项的收付、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和委托贷款、票据承兑贴现等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之金融服务协议》。

  五、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金隅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金隅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制定了《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结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七、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附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每天存款最高额为9,201.82万元,借款最高额为22,000.00万元。

  九、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事先审阅了《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金融服务协议》及《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并查验了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及营业执照。我们认为,相关文件齐备,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基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2.我们审阅了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我们认为,协议约定的条件不逊于一般的金融机构商业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结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该预案防范措施具体明确,可以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风险。

  4.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十、备查文件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19-015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一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存放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资金每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应计利息)。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的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议案》,关联董事于宝池、刘振彪、张建锋、蒋宝军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存款业务本金及相关利息金额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害关系的关联人冀东集团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高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B2101-2107房间

  注册资本:3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10086X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492号文批准开业,持有机构编码为L0181H211000001金融许可证;2015年11月20日,经北京银监局《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京银监复〔2015〕756号)核准,财务公司新增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和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业务资格;2016年12月23日,经北京银监局《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738号)核准,财务公司新增委托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和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2,097,496.18万元,负债总额1,740,267.62万元,所有者权益357,228.56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净收入58,773.61万元,净利润36,156.2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1,738,105.05万元,负债总额1,362,467.63万元,所有者权益375,637.4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净收入55,870.21万元,净利润38,805.49万元。(未经审计)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金隅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权,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金隅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的存款协议尚未签署,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双方约定: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金隅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事项,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金隅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财务公司为合法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每天存款最高额为9,201.82万元,借款最高额为22,00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董事会事前就公司向财务公司存款事项告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财务公司存款,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不存在利益转移,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财务公司为合法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获取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金隅集团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拟发生的存款业务是依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开展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业务。

  2.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风险防控措施有效;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进行了解和评价,每半年提交一次《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风险评估客观。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3.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九、备查文件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19-016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一交易和关联交易》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日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生利息合计不超过0.137亿元。

  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的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于宝池、刘振彪、张建锋、蒋宝军回避表决,其他三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预计的本金及利息金额为3.137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借款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冀东集团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高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B2101-2107房间

  注册资本:3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3〕492号文批准开业,持有机构编码为L0181H211000001金融许可证;2015年11月20日,经北京银监局《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京银监复〔2015〕756号)核准,财务公司新增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和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业务资格;2016年12月23日,经北京银监局《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738号)核准,财务公司新增委托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和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2,097,496.18万元,负债总额1,740,267.62万元,所有者权益357,228.56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净收入58,773.61万元,净利润36,156.2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规模为1,738,105.05万元,负债总额1,362,467.63万元,所有者权益375,637.4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净收入55,870.21万元,净利润38,805.49万元。(未经审计)

  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金隅集团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权,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在财务公司的日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生利息合计不超过0.137亿元。具体的借款协议尚未签署,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双方约定: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具体授信额度的确定按照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财务公司的相关授信管理制度办理。

  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并非构成公司必须按上述授信额度足额发放的义务,公司使用授信额度,需要逐笔申请,经过财务公司履行完毕其自身的业务审批流程后发放。

  2.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有关借款等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在财务公司借款,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公司在财务公司借款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每天存款最高额为9,201.82万元,借款最高额为22,00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董事会事前就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事项告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财务公司为合法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在财务公司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拟发生的借款业务是依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开展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借款业务。

  2.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九、备查文件

  1.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19-009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三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宝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董事的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8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39,756,365.51元,其中:计提预期信用损失-42,440,007.85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83,642.34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2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570,694.4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01,821,092.3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75,250,397.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依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确定为50万元。

  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2019年度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聘任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依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确定为35万元。

  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2019年度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独立董事要求,为合理体现公司薪酬管理,拟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薪酬为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独立董事履职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通过金融机构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通过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货款,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自办理借款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是根据资金市场情况,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无抵押、无担保。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宝池、刘振彪、张建锋、蒋宝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2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通过金融机构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北京银行北京分行申请综合融资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两年,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及其项下买卖方融资、境内人民币非融资性保函额度混用。

  授信条件:由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浙商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综合融资授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流动性支持类和承诺保函类。

  授信条件:由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宝池、刘振彪、张建锋、蒋宝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2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存放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每日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应计利息)。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宝池、刘振彪、张建锋、蒋宝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2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借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生利息合计不超过0.137亿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宝池、刘振彪、张建锋、蒋宝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2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2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2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第一、二、五、六、八、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六、十七、十八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4月15日在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本版导读

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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