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9-06-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研集团”) 全资子公司福建建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研”)于2015年6月26日与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及其股东、其他投资方共同签署了《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认购有棵树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战略投资跨境电商平台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

  2017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福建建研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签署《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肖四清等关于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天泽信息拟向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有棵树”)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有棵树99.9991%的股权。福建建研拟以294,092,206.56 元(指人民币,下同)的交易价格,将福建建研所持有的深圳有棵树8.6498%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天泽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因前次协议部分条款发生调整,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署〈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肖四清等关于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前次协议终止履行。根据中同华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010442号),深圳有棵树100%股份于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价值为340,300万元。参考该评估价值,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约定本次交易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实行差别化定价,福建建研所持有深圳有棵树股份的对应交易价格为294,092,206.56元。天泽信息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对价,发行价格为21.98元/股。根据上述价格进行计算,天泽信息向福建建研发行股份13,379,991股支付本次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有棵树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暨重新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本次股权转让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天泽信息新发行股份的上市情况

  2019年6月6日,天泽信息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经天泽信息向深交所申请,本次交易新发行的股份已经深交所批准上市。

  (一)发行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发行股份的证券简称:天泽信息

  2、发行股份的证券代码:300209

  3、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天泽信息向福建建研所发行股票的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13,379,991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占天泽信息总股本的3.14%

  2、发行股票价格:21.98元/股

  3、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本次天泽信息新发行股份的上市时间及限售期

  本次天泽信息新发行的股份上市首日为2019年6月12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限售期自新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天泽信息本次向福建建研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福建建研可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转让所持有的天泽信息股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2、天泽信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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