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7-1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冀斯巴鲁大厦C座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6人,董事 王玉生、武成、贺静云、刘斌、孙志新因出差未能参加会议,独立董事王都、张毅 因出差未能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 曾红艳 因出差未能参加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关联方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表决中,第1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其他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2、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庞庆华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丽萍、李北一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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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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