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71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按照财政部2018年9月7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相关规定,将收到的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从2018年同期利润表“营业收入 ”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即其他收益增加364,121.52元,营业收入减少364,121.52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公司聚焦“新业务、新布局、新面貌”的发展目标,“守初心”服务民生,“担使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产业布局,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水务环保综合服务能力,努力打造可持续发展“新高地”。
(一)主要经济指标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面总体保持良好态势,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稳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14亿元,同比增长9.91%;利润总额7.16亿元,同比增长11.76%;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5.95亿元,同比增长12.0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27.42亿元,较期初增长8.70%,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07.64亿元,较期初增长3.06%。
2019年上半年,公司售水总量41,895.07万吨;污水处理总量46,703.93万吨;污泥处理总量7.56万吨;垃圾焚烧发电量18,489.18万度;垃圾渗滤液处理总量33.44万吨;中水售水总量4,048.38万吨。
(二)积极进取开拓市场
公司深耕水务环保领域,大力开拓市域、省内乃至全国范围的水务环保市场,不断提升市场份额,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一是服务成都市“东进”战略,积极对接空港新城、简州新城等城市水务环保项目,以控股方式完成空港新城合资公司的组建,稳步推进天府国际机场、岳池嘉陵江供水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简阳环沱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工作。二是以成都打造“双城”时代为契机,加速推进成都全域供排水资源整合,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协同发展,报告期内中标西南航空港组团工业集中发展区第六期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三是持续深耕川内资源,步履坚定开拓国内市场,积极跟进茂县、理县特许经营项目,推进沛县、宁东后续项目发展,报告期内成功获得沛县供水PPP项目(增加投资部分)。
(三)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公司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细化各阶段任务。目前,成都市绕城高速输水管道线工程(光华八线-江家立交)路段总体完工,成都合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建成通水,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进入商业运行,具备满负荷运行能力;成都市中和污水厂二期、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二期、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成都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扩容工程(三期)、成都市第六、七、九净水厂提标改造项目、温江区排水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成都市第五、六、七净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三期、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大林环保发电厂等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四)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公司准确把握打造成都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内容及各项具体要求,积极参与营商环境建设。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工作,宣贯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各项要求。二是切实抓好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保障运营质量与效率,全面提升服务城市的综合能力,提高城市环境品质。三是对标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进一步改善服务细节,对业务流程进行精简优化,并实现与工商、建设、规划部门信息共享,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贴心的服务。
(五)多措并举加强内部管控
为确保企业高质量发展并提升运营效益,公司不断提高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将公司党委作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委在把方向、管大局等方面的领导作用,并厘清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加强各项资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和干部选拔机制,科学确定人员编制,实现企业精兵简政。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开展制度自评和修订工作,为企业规范运作提供有力抓手。五是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控,规范业务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六)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导向,不断夯实党建基础,提升党建质量,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一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领公司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加“最美环保人”、“成都工匠”等评选,讲好公司服务城市发展战略和民生需求的兴蓉故事。三是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公司党委换届选举,实施党建“强基工程”,开展“一企一特色”环境先锋品牌建设。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做好违法违纪“以案促改”和专项整治工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注1:按照财政部2017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注2: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本集团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新设立子公司岳池兴蓉公司
2018年12月,本公司与子公司安科公司合资设立岳池兴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完成出资980.00万元,安科公司出资20.00万元。
(2)阿坝兴蓉新设立子公司理县兴蓉公司
2019年3月,阿坝兴蓉公司与理县祥润供排水环境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理县兴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0万元,持股比例95.00%。截至2019年6月30日,阿坝兴蓉公司完成出资5,225.00万元。
(3)阿坝兴蓉新设立子公司茂县兴蓉公司
2019年1月,阿坝兴蓉公司投资设立茂县兴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00%。截至2019年6月30日,阿坝兴蓉公司出资6,200.00万元。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6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五楼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3名)。董事长李本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杨磊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各项议案;董事李玉春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杨磊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各项议案;独立董事易永发先生因其他会议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冯渊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各项议案。鉴于董事长李本文先生未能亲自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杨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冯渊女士于2019年4月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议增补姜玉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增补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待转让车辆后续处置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车辆转让的议案》,根据车辆转让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开挂牌未成交的车辆进行后续处置,处置方式包括在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进行内部转让,以及继续通过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处置等。本次待转让车辆后续处置方案已获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同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9-6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附件:姜玉梅女士简历
姜玉梅:女,汉族,196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6年7月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工作,历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执行院长,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务中心主任。兼任全国国际商务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校国际贸易学科协作组副秘书长、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副理事长,教育部专业认证专家;第三届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四川省商务经济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内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创新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成都自贸试验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现任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空间信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玉梅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6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19年9月2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五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二)本次会议审议
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8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19年8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19年9月2日上午9∶30-11∶3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62
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8
2、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9-7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姜玉梅女士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