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1-0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0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

  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2019年12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54)、《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15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的情况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2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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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12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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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四、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00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所述内容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解除对外担保事项:

  1、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南昌桑德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南通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29,625.20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期为子公司海南启迪桑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沈阳桑德凯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襄阳桑德汉清水务有限公司、宜都桑德宜清水务有限公司、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玉溪桑德星源水务有限公司、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宜昌白洋水务有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毕节市碧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华格莱铂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泰州紫光水业有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瑞安紫光水业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42,428.87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03,693.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8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一)2019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39,750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通桑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蓝”)提供担保额度为6,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致洁”)提供担保额度为12,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桑德象湖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湖水务”)提供担保额度为14,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提供担保额度为65,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乌海桑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桑德”)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新环卫”)提供担保额度为130,000万元。

  (二)2019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1,300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智慧”)提供担保额度为500万元。

  1、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应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智慧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乌海桑德2018年预计担保额度中的2,000万元调剂至扬州智慧。本次担保调剂事项完成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不变,相关担保要求、总担保额度内的调剂要求、担保有效期和担保授权均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保持一致。上述调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的规定。本次调剂前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扬州智慧及乌海桑德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蚌埠致洁、扬州智慧分别与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蚌埠致洁申请的632.93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公司为扬州智慧申请的1,367.07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2,000万元的保理贷款、保理手续费、保理服务费、融资租赁首期款项、租金。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单笔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蚌埠致洁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对扬州智慧的担保余额为0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蚌埠致洁的担保余额为632.93万元,公司对扬州智慧的担保余额为1,367.07万元。蚌埠致洁可用担保额度为11,367.07万元,扬州智慧可用担保额度为1,132.93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象湖水务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路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北京东路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九江银行北京东路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象湖水务向九江银行北京东路支行申请的40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被保证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

  (2)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20年11月26日止。

  (3)保证最高本金限额:400万元。

  (4)保证责任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范围: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两年,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象湖水务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象湖水务的担保余额为1,400万元,象湖水务可用担保额度为12,6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与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高新投资”)签署了《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咸宁高新投资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合加新能源向咸宁高新投资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自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称“武汉农商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了《流动资产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武汉农商银行咸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合加新能源向武汉农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1年期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62,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合加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87,000万元,合加新能源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近日,应收账款出让方长沙福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签署了《商业保理主协议》,且应收账款出让方与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已经或即将在该商业保理主协议项下签署多个单个保理协议。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桑德新环卫的申请,公司出具了《担保书》,同意就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桑德新环卫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桑德新环卫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书》主要内容:

  (1)保证金额:本担保人在本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225.20万元。

  (2)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支付的全部还款、费用、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3)期限: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保证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桑德新环卫的担保余额为30,694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桑德新环卫的担保余额为31,919.20万元,桑德新环卫可用担保额度为106,924.37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森蓝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南通通州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南通通州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南通森蓝向交通银行南通通州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授信期限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1月11日。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南通森蓝的担保余额为10,4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南通森蓝的担保余额为11,400万元,南通森蓝可用担保额度为3,1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前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启迪桑德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启迪”)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6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2019年6月13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为海南启迪向中国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海南启迪向中国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6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海南启迪向中国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2019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50万元,公司目前为海南启迪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550万元。

  2、公司于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启迪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2年期流动资金借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海南启迪向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海南启迪向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海南启迪向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2019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42.6万元,公司目前为海南启迪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957.40万元。

  3、公司于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沈阳桑德凯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桑德”)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9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19年5月29日至2021年5月29日。公司本次为沈阳桑德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沈阳桑德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816.81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2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沈阳桑德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2019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14.10万元,公司目前为沈阳桑德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802.71万元。

  4、公司于2015年4月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鹿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包头市九原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0,000万元93个月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中行包头市九原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包头鹿城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5,3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包头鹿城向中行包头市九原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9年1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000万,公司目前为包头鹿城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4,300万元。

  5、公司于2018年9月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桑德汉水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水”)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4,200万元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襄阳汉水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3,78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襄阳汉水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4,200万元贷款于2019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420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汉水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3,360万元。

  6、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都桑德宜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8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宜都宜清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2,391.68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2019年1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8.33万,公司目前为宜都宜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2,333.35万元。

  7、公司于2018年9月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襄阳桑德汉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汉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8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襄阳汉清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襄阳汉清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6,562.5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襄阳汉清向民生银行襄阳分行申请的7,000万元贷款于2019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437.5万元,目前公司为襄阳汉清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6,125万元。

  8、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8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枝江枝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3,437.5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2019年1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75万元,公司目前为枝江枝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3,362.50万元。

  9、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玉溪桑德星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水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12,000万元8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玉溪水务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玉溪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1,087.97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玉溪水务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12,000万元8年期固定资产借款于2019年6月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182.41万元,公司目前为玉溪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担保余额为10,905.56万元。

  10、公司于2018年9月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鱼嘉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鱼嘉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咸宁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10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嘉鱼嘉清向民生银行咸宁支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嘉鱼嘉清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3,9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嘉鱼嘉清向民生银行咸宁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贷款于2019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00万元,目前公司为嘉鱼嘉清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3,800万元。

  11、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昌白洋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洋水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4,500万元13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白洋水务向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白洋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4,300 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白洋水务向中国银行三峡分行申请的4,500万元资金贷款,于2019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00万元,目前担保余额为4,200万元。

  12、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合加新能源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一年期2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合加新能源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合加新能源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19,995.6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2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合加新能源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13、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合加新能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1年期1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合加新能源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合加新能源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6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合加新能源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1年期15,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于2019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000万元,目前公司为黄冈桑德禹清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

  14、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毕节市碧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节碧清”)向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租赁”)申请的3,100万元3年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毕节碧清向该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2,066.68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3,100万元3年期融资租赁于2019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58.33万元,公司目前为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808.35万元。

  15、公司于2015年4月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华格莱铂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7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金华格莱铂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2,825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6,000万元项目贷款于2019年12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25万,公司目前为金华格莱铂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2,600万元。

  16、公司于2016年5月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淮南国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南国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2,400 万元15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淮南国新向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淮南国新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2,04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淮南国新向农业银行淮南分行申请的2,400万元贷款,于2019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90万元,目前公司为淮南国新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1,950万元。

  17、公司于2018年5月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7,950万元20个月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4,84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0)。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7,950万元20个月融资租赁于2019年12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1,250万元,公司目前为融资租赁公司向北京国资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3,590万元。

  18、2010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紫光”)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的6,720万元9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泰州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13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2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泰州紫光向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申请的6,720万元9年期项目贷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19、2014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浦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7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开封浦华向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7年期项目贷款于2019年12月归还本金500万元,浦华环保目前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

  20、2014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浦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万柳支行”)申请的5,400万元9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2,66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开封浦华向华夏银行万柳支行申请的5,400万元9年期项目贷款于2019年12月归还本金300万元,浦华环保目前为泰州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2,360万元。

  21、2017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瑞安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紫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瑞安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19,932.09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3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瑞安紫光向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贷款于2019年12月归还本金200万元,浦华环保目前为瑞安紫光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19,732.09万元。

  22、公司于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宜昌浦华三峡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务”)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西陵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三峡西陵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1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1年。三峡水务本次为公司向农业银行三峡西陵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三峡水务为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12,000万元(详见公司2019年6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向农业银行三峡西陵支行申请的12,000万元1年期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103,693.4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8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

本版导读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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