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20-01-0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9〕第17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鉴于公司旗下子公司达120多家,银行账户多达千余户,涉及银行多,地域广,短期内无法完成对全部银行的资金存储情况核查,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上述问询函(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在组织《问询函》回复工作中,公司与审计机构分别设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并对公司全部银行账户及公司子公司进行了分类,针对不同类别制定不同的核查方案。截至目前,审计机构发出的银行函证函件中,已经回函近400份,占需函证总量的27.12%,仍有900余户的核查工作尚未完成。除上述账户需继续函证、核查外,公司涉及问询函的其他内容尚须逐项核查、落实,为了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本着严谨的态度,公司决定延期回复。公司将在全部情况核查完毕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书面回复材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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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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