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1-02 来源: 作者: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2020-001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19年12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5名,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采用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开高速公路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做为折旧依据。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借入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借入无担保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按公司实际需要提款,所借款项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期限为5年,采用“1+1+1+1+1”的模式,即每一年为1个借款周期,我司未提出还款的,借款自动转入下一个1年期。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一年一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萍、陈敏、曾志军、杜军、卓威衡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2020-002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星期二)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19年12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递交方式通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采用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开高速公路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做为折旧依据,能够更加谨慎、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 200429 公告编号:2020-003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变更起始日期:2020年1月1日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1.06亿元。

  ●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采用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开高速公路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做为折旧依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2、变更内容及原因

  公司所辖佛开高速三堡至水口段改扩建工程(简称“佛开南段改扩建项目”)已于2019年11月7日完成主路全线通车,暂估转入固定资产,自2019年12月起计提折旧,折旧期限暂定至2026年12月31日。目前,佛开高速采用的2013年版预测车流量未考虑佛开南段改扩建项目通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未来实际车流量与预测车流量差异较大。

  公司所辖京珠高速广珠段由于经济发展状况及路网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目前采用的2013年版预测的车流量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现有预测的车流量已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聘请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对佛开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广珠段未来车流进行了预测,并出具了《佛开高速公路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以下简称“2019年版预测车流量”)。2019年版预测车流量更符合未来实际情况,以此作为路产折旧依据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对佛开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广珠段路产采用2019年版预测车流量作为折旧依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1.06亿元。其中: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按2013版预测车流量估算2020年度折旧约7.07亿元,按2019版预测车流量估算2020年度折旧约5.92亿元,假设不考虑在2020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预计增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0.86亿元。

  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按2013版预测车流量估算2020年度折旧约1.97亿元,按2019版预测车流量估算2020年度折旧约1.62亿元,假设不考虑在2020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预计增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0.20亿元。

  单位:亿元

  ■

  假设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将会使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加58,939,072.01元,占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51%;将会使公司2018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58,939,072.01元,占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0.61%。本次会计变更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采用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开高速公路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做为折旧依据,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采用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开高速公路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交通量预测及收费收入报告》做为折旧依据,能够更加谨慎、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20-004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借入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我司向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借入无担保委托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按公司实际需要提款,所借款项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期限为5年,采用“1+1+1+1+1”的模式,即每一年为1个借款周期,我司未提出还款的,借款自动转入下一个1年期。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一年一调。

  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5%股权,本公司董事王萍女士任江中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是江中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按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借入委托贷款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萍、陈敏、曾志军、杜军、卓威衡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

  本议案涉及金额为1,800万元,占2018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58,670.19万元的0.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人: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受托人: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用途如下:企业日常经营周转。

  3、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一年一调。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江中公司借入委托贷款,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江中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800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26,712.77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

  过去十二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或有重要影响的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30,312.77万元(含本次关联交易),占2018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58,670.19万元的3.16%。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了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关于向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借入委托贷款的议案》的有关材料,认定上述议案构成公司关联交易,经审阅相关议案后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1、粤高速向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借入委托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粤高速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粤高速利益。2、粤高速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萍、陈敏、曾志军、杜军、卓威衡回避了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本版导读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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