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0-01-0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3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可行权期权数量总数为619.5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一、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具体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

  工作。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期权简称:华测JLC3

  2、期权代码:036325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095元/股。若在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行权期限:2019 年12月17日至 2020 年12月16日(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0年01月02日至2020年12月16日)。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本次行权期限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6、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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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行权方式: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行权系统进行自主申报行权。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9、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10、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1、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为行权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1,657,530,714股增加至1,663,725,714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三、其他事项

  1、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行权签署了《自主行权业务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

  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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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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