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1-0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项目拓展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意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制度》(草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调整为具体规章的议案》。

  由于该制度主要内容涉及公司相关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具体职责,同意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调整为具体规章,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制定和修订等事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纲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任副总经理王强先生的年度税前薪酬标准为49 万元。除公司调整其薪酬标准外,王强先生的薪酬每年按此标准执行。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2月2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将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会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0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或“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因此,公司将按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22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由于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将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会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国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0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五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1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0年1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0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4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610062

  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8

  2、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 □否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0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5)。2019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14),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5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67%)且不超过1亿股(占总股本的3.35%),回购股份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7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2019年5月17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披露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42)。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7,642,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最高成交价为4.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8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78,144,243.9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2月1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5,479,615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本版导读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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