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延长质押期限的公告

2020-01-0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的尤丽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6,03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11.24%)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延长质押期限,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其融资计划,尤丽娟女士将其于2016年12月21日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及后续补充质押股份17,5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延期,质押期限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2月28日。尤丽娟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32,510,000股,对应的融资金额为12,950万元;除前述该笔质押外,尤丽娟女士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22,770,000股,对应的融资金额为6,800万元。尤丽娟女士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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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的解押、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尤丽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6,03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4%;累计质押55,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9%。还款资金来源为投资收益及经营收入,还款资金的具体安排为根据质押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

  公司实际控制人尤氏家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6,148,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29%;合计质押股份71,150,000股,占尤氏家族合计持有股份数量的比例为74.00%,占公司股本的 14.28%。

  三、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要素变更申请书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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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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