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0-01-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20-001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复核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19〕604号)要求,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及2013年度、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通过复验企业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19〕245号)及《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确定,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限自2019年12月至2022年11月。

  本次确定结果是对公司历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成绩的肯定。未来,公司将继续致力于特种钢丝绳与索具的创新研发工作,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0-002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变更相关事项问询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变更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由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明确,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公司预计回复工作无法在2020年1月8日前完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延期不超过五个交易日,预计于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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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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