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安凯、证券代码:000868)股票于2020年1月6日、7日、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问询等方式,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沟通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收到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省投”)转来的《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的意向书》。

  江淮汽车拟将持有的本公司94,229,4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5%)转让给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产投”),

  安徽省投拟将持有的本公司61,992,6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45%)转让给中车产投。若本次转让实施完成,江淮汽车将不再是

  公司控股股东,中车产投将持有公司156,222,020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21.30%),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安徽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的编号为2019-088的《关于公司股东签订涉及股份转让的意向书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销售收入257,571.31万元,同比增长了26.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98.9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股。2019前三季度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4、若江淮汽车、安徽省投与中车产投本次转让实施完成,中车产投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安徽省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本版导读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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