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2020-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740号文核准,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09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34.9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041.0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深南验字(2009)第157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77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2,365.463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1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4,287.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84.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802.7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XYZH/2015SZA400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以上两次募集资金全部余额的投资项目变更为“长租公寓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租公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红璞公寓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集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集房”)。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世联集房、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各个募集资金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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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由于原募集资金账户众多,公司将根据长租公寓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分批从原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至世联集房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注销的募资资金专户情况

  以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帐号为79170155300001231的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完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账户的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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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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