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艺术中心办公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董事长刘力先生、副董事长李强先生均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主持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张树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刘力先生、李强先生、蒲吉洲先生,独立董事陈刚先生、张生先生、宋之杰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高彦龄女士、李健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朱应才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住所地名变更、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是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波、王宏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

本版导读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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